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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盟_原题补助增加、调整缴费基数 医保这些变化影响你的钱袋子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4日电 (熊家丽)近期 , 国家公布了多项医保相关政策 , 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多地调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核酸检测项目医保支付……你的医保有这些变化 , 快来了解一下吧!
医保缴费有变化
医保缴费发生变化 , 主要体现在政府补贴和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方面 。
政府补贴方面 , 6月17日 ,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 , 要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 , 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 。 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 , 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
调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方面 , 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 , 截至7月3日 , 已有福建、河北、北京、吉林四地发布了调整20020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相关措施 。
6月29日 , 福建省明确 , 根据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9768元 , 2020年福建省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7442元、3488.4元 , 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
6月30日 , 河北发布通知 , 自2020年7月1日起 , 河北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按照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60841元核定个人缴费基数 , 低于社平工资的 , 以2019年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 , 高于社平工资的 , 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 。
7月1日 , 北京调整2020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9732元和5360元 ,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85.66元 。
同日 , 吉林发布《关于调整省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线的通知》明确 , 7月1日起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按照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1061元执行 , 月平均工资为5088.42元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5265.26元 , 下限调整为3053.05元 。 此次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的执行周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据了解 , 调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 , 是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 。
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为健全待遇保障机制 , 国家医保局等部门要求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 全面落实起付线降低并统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 , 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取消封顶线 。
天津提出 , 提高大病保险报销待遇 。 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 , 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 。 将大病保险起付线至10万元(含)费用段 , 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60%;10万元至20万元(含)费用段 , 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65%;20万元至30万元(含)费用段 , 支付比例维持70%不变 。
天津还要求 , 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 。 继续实行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体倾斜支付政策 ,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群体 ,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在普通参保人员的基础上降低50% , 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取消封顶线 , 进一步化解大病费用负担 。
北京明确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享受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 ,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 扣除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金额后 , 超过起付标准(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1.3倍)以上的部分 , 纳入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范围 。
北京指出 , 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 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60%;超过5万元(不含)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 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 , 上不封顶 。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一个年度结算一次 。
来源:(人民网)
【江苏龙网】网址:/a/2021/0326/lmkd0F4233XH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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