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我两套房子的房产证还给我”“我借钱买的这两套回迁房”( 二 )


情感点评
第一次调解的时候 , 调解员也问了老父亲:“为什么一直不把女儿的证件还给女儿” , 老父亲的回答是替女儿保管 , 因为女儿身体有缺陷 , 当父母的可能确实要操心多一点 , 但是女儿已经结婚嫁人 , 证件不归还 , 就说不过去了 , 毕竟很多事情上都需要有证件才能办事 。
但是外孙女提出养老金的事情也让外公负责 , 我觉得也有点不近人情 , 毕竟没有外公买进这两套回迁房 , 现在女儿也得不到这两套房子 。 可有一点是肯定的 , 两套房子的房产证上都是女儿的名字 , 这两套房子就是女儿的 , 这一点不容置疑 , 女儿也没跟父亲算居住这么多年 , 包括拿了这么多年租金的费用 , 所以我认为最后老父亲提出的让女儿补偿房屋增值部分 。
虽然有一定的道理 , 但并不能完全站住脚 , 毕竟当年做出卖房决定的是你个人 , 现在老父亲年岁已高 , 83岁 , 女儿既然保障了你可以在房子里住到百年 , 而且如果女儿不赡养你的晚年 , 法律上也可以起诉 , 没必要再跟女儿去计较这部分增值 。 现在男女平等 , 儿女对父母的赡养是共同的 , 如果女儿不赡养你 , 你大可以起诉 , 让女儿拿出赡养费用 , 这么大岁数了 , 钱够花 , 有房住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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