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厉害的女人,往往都“深藏不露”(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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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不明,富庶寡居宋代女子的独立,源于本身对金钱的掌控。她们拥有大量的“私房钱”,而这些“私房钱”大多来自于嫁妆。《宋刑统》卷十二规定:“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若夫兄弟皆亡,同一子之分。”也就是说,不论嫁妆多少,其处置权从始至终都牢牢地掌握在女子的手中。丈夫在世时,尚可与妻子共同占有资产,可死后遗产分割,全凭妻子做主。然而,正因为宋朝女子拥有对嫁妆的处置权,和丈夫死后财产的继承权,使得她们如果另嫁,会携带了大量资产。这也让许多人迎娶之心不纯,只是为对方资产而来,并非真心想与对方白头偕老。李清照于赵明诚去世后,悲痛莫名,又因为南逃颠离漂泊,备感疲惫。在她困窘之际,一个名叫张汝舟的武官,愿意娶她为妻。可实际上,对方追求她的目的,不过是为了得到她珍藏的古玩字画而已。当李清照识破张汝舟的真实面目后,哪怕拼得鱼死网破,也要结束了这段失败屈辱的再婚生活。《苕溪渔隐丛话》中也曾写到这段历史:“易安再适张汝舟,未几反目。”人财两不得,旧愁添新怨。李清照本想再寻一可靠之人,抚慰过去伤痛,却不曾想,落得个“凄凄惨惨戚戚”的地步。从此,李清照彻底放弃了再婚的奢望,过着一个人寡居的生活。其实,很多寡居女性都有这种顾虑,害怕遇人不淑,使得自己人财两空。既然前路迷茫不知是福是祸,不如守得富裕,享受生活。既然自己有钱有底气,为何非要依靠男子,而不能选择自己向往的生活方式。虽说世人对于寡居女性仍存有偏见,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寡居女性也为宋朝繁荣,贡献了自己的一份气力。在宋朝,寡居女子不仅仅是为了自身利益而选择寡居,她们更多的考虑是子女后代。她们追求的也不光是自我独立,而是身为母亲妻子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真正厉害的女人,往往都“深藏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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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厉害的女人,往往都“深藏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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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寡教子,教子有成《礼记·内则》中说:“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内言不出,外言不入。”中国式家庭,从古至今都是一个“女主内,男主外”的设定。宋代女性管家是其分内的职责,她们不但要掌管财政、相夫教子,还要操办家族婚事、指挥仆人工作。虽说“子不教,父之过”,但在宋朝实际家庭教育中,母亲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尤其是孩子父亲离去时,母亲就要一人承担起家庭的所有责任来,将自己的感情全部投入其中,以培养孩子成材为己任。《列女传》中讲了这么个故事:侯氏的丈夫和小姑子都已去世,但孩子尚且年幼。父母心疼她,希望她可以改嫁。可她却说,丈夫已死,自己怎能让谢家无后,宁愿孤身一人抚养孩子,养育他成人。在宋朝,如侯氏这般寡母育子的人,并不在少数。丈夫离去,仅有孩子相依为命,寡妇不但要抚养子女长大成人,还要教他们知书达理,还要为他们置办家业。对一个母亲来说,孩子不是生活的负担,而是她们余生的寄托。欧阳修虽生于仕宦家庭,可四岁时,父亲便已去世,只剩母亲和他相依为命。母亲一心想要他读书习字,以便日后考取功名,光宗耀祖。然而,家中贫困,没有纸笔,于是欧阳修的母亲便用荻草秆当笔,铺沙当纸,教欧阳修练字,这就是被后人传为佳话的“画荻教子”。寡母育子,早已成为大街小巷的美谈。寡母日夜操劳将子女养育成人,并将孩子培养成了有利于国家之人,这些才是寡母们最高兴的事。她们对自己和孩子都有严格要求,绝不愿得过且过。孩子和感情,是女子一生的追求。当感情失去时,唯有孩子,会成了她们一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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