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姝昱
“豫让酬恩岁已深,高名不朽到如今。年年桥上行人过,谁有当时国士心?”这首唐诗中提到的豫让,是我国古代的著名刺客,因以身殉主的悲壮事迹、感人肺腑的忠肝义胆而被千古传颂。
豫让,春秋战国时期晋国人,晋国正卿智伯瑶的家臣。在公元前455年的晋阳之战中,智伯瑶兵败身亡,头盖骨被仇家赵襄子漆成饮器。豫让为了替智伯瑶报仇,忍辱负重多年,不惜埋伏在赵襄子的宫中做起卑贱的掏粪工,甚至漆身吞炭自毁容貌和嗓音。行刺失败后,豫让请求赵襄子把衣服脱下一件,继而三跃斩衣、伏剑自杀。“死之曰,赵国志士闻之,皆为涕泣。”《史记?刺客列传》如是记载。
【 《豫让论》的立意创新与行文思路】豫让感念主公智伯瑶的礼遇和重用,不惜以死相报。重情重义,感人至深。长期以来,文人志士谈及豫让时,笔下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的褒奖诗文,例如唐代诗人胡曾的那首《豫让桥》。但仔细斟酌,豫让的行为是否有不妥之处、境界是否称得上高尚呢?明代文学家方孝孺的一篇《豫让论》另辟蹊径,以史料为基础,指出了豫让过于计较个人得失,而未以国家利益为重;没能劝诫主公防患于未然,而是在灾祸发生后捐躯殒命。这样的不负责任、欺世盗名之举,并非真正的忠臣烈士所为。文章内容充实、论证有力,充满真知灼见。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豫让论》开门见山,先亮明观点再扎实论证。作者认为,士人君子身为家臣,既然得遇知己,便要发挥才智、大胆忠谏,尽力维护社会安定,为主人消除隐患、保得平安。这样,自然能流芳百世。如果“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是在事业失败后才去以死明志,则有沽名钓誉之嫌,并不值得效仿。
所谓“上医治未病”,也是这个道理。魏文王问扁鹊,家中兄弟三人谁的医术最高?扁鹊说:“长兄最善,中兄次之,扁鹊最为下。”在他看来,长兄能治未病,而自己能力有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病情发展到比较严重的程度。防患未然,好过亡羊补牢;未雨绸缪,优于临渴掘井。治病如此,做事也如此。在《豫让论》一文中,作者立论坚实,对豫让的言行进行了中肯评价。
文章表示,豫让之死是忠心的体现,但在死的动机、方式上有不忠之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豫让对智伯瑶的报答出于私心。“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由此可知,正因为智伯瑶以国士相待,豫让才愿意为他而死。换言之,豫让考虑的不是涉及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而是一己名利。生而为人,本就应该知恩图报,这是基本道德要求。但现实中,有没有境界更高之人呢?作者以段规、任章、郄疵等人为例,呈现了一种更高的道德修养。这些人虽未享受国士的待遇,却仍尽心尽力,处处为国家着想。两相对比,高下立见。作者抓住要害,从这一角度进行了巧妙论证,颇具说服力。
“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上也。”文章提出,国士是为国家扶危济困的人,豫让既然认为智伯瑶待自己如同国士,就应该在他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诚恳地劝谏。那么,什么样的劝谏之言才有力度,才能收到实效呢?“各安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等语句切中肯綮,理性分析了“无故而取地于人”引起的忿恨或骄横情绪,以及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旨在让智伯瑶意识到自己的性格缺陷、不当言行。但如果反复进言、痛陈利弊,智伯瑶还是不听呢?
作者谈到,豫让如果心系社稷、忠心耿耿,此时不妨考虑以死相谏。用文中的原话说,便是“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日”。在他看来,这样的死法才壮烈,比“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更有价值。智伯瑶即使再顽固愚昧,也会被这种诚心和精神所打动,或许就能幡然醒悟、发愤图强,从而保全整个家族。此番论述,与上文提到的“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形成了呼应关系,讲明了与其斩衣而死,不如以死相谏的道理。文章据实说理、语重心长,逻辑之严密,论述之深刻,让人由衷叹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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