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惠男评《最后的皇族》︱在“新清史”之内或之外


 清史|惠男评《最后的皇族》︱在“新清史”之内或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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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友枝教授于1998年出版的《最后的皇族:清代宫廷社会史》(The Last Emperors: A Social History of Qing Imperial Institution)是顺应这股潮流的应时之作。史家盖博坚(R. Kent Guy)曾于2002年撰写评述,对本书颇为推崇,展望其未来能和柯娇燕(Pamela K. Crossley)、欧立德(Mark E. Elliott)、路康乐(Edward Rhoads)的同期专著共同成为亚洲研究领域的“满学研究四书”(the Four Books of Manchu Studies),可见其在北美学界之地位与影响力。
《最后的皇族:清代宫廷社会史》(以下简称《最后的皇族》)首次引入国内的时间是在2009年,距今已逾十一载。因此,上海人民出版社的此次再版,无疑是把本书重新带入了学界与大众的视野,对其在中国的普及起到十分重要作用。这篇书评将对《最后的皇族》的各章内容进行简要介绍,并对本书的核心问题作提炼归纳,以期能对新读者起到一定的导读帮助作用,并唤起更多关于本书内容的深入思考。

除绪论、结语以外,《最后的皇族》共分为三部分,分别冠以“清代宫廷物质文化”“清代宫廷社会结构”和“清代宫廷礼仪”之名。
第一部分“清代宫廷物质文化”由单独的一章组成,即《宫廷社会》。
在本章中,作者通过探究宫廷的物质文化,指出清朝的宫廷社会是数种文化传统的“折中融合”(eclectic blend)。清朝的君主在决心维持作为满洲人的身份认同时,也将不同的统治权形象(images of rulership)投射到被其视为国家主要成员的汉族和内亚民族的文化模式中。为了论证这一观点,作者主要以清朝的多都制、宫廷生活的文化政策以及清宫艺术三个方面展开。
作者认同弗雷特(Philippe Forêt)的观点,指出清朝施行多都制度,存在盛京、北京和承德三个首都能够同时承担起清帝作为满蒙大汗、汉人皇帝与藏传佛教菩萨的责任,而这种特殊的体制应当追溯到辽、金、元的政治传统。不过,北京城虽然保留了大量的儒家符号体系,但清朝的统治者仍然做出了属于自身特性的改变,例如自1644年入关以来就实行的内、外双城划分,不仅是辽代就已存在的模式,亦是清朝入关前都城特色的延续等等。从多都城的体制到北京城暨皇城、紫禁城的空间规划,清朝有意地营造了一种折射在不同层面的空间分隔,空间本身就具有相应的政治文化属性,而皇帝来往于不同空间的活动则是帝国文化策略的写照。
除此以外,作者较为全面地总结清朝统治精英集团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满洲文化的坚持,包括语言、姓名、服饰、弓箭骑射、膳食等方方面面,但这并不意味着皇帝排斥来自汉族或内亚民族的传统。例如,清朝皇帝在接纳从明朝流传下来的“朕”“用膳”等政治等级词语时,也会要求官员在满文奏折中按照满人的传统尊称其为“圣主”(enduringge ejen)并自称为“奴才”(aha),亦对蒙古人尊奉的称谓“博克多可汗”(boγda qaγan)欣然接受。
在清宫的各类艺术品中,这种文化的多元性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皇帝利用自己收藏的珍宝和画像彰显了放眼天下的宏伟胸襟。因此,作者断言清朝的统治者并没有简单地把自己当作汉人或满人的君主,而是在统治多民族的过程中“披上”不同的文化装扮(cultural guises),并在不同的文化体系中塑造着自己的形象,如此才能成为帝国的唯一中心。
第二部分“清代宫廷社会结构”由四章组成,即第二章《征服者精英与皇室精英》、第三章《家族政治》、第四章《皇家妇女》和第五章《宫廷奴仆》。
第二章的核心内容在于征服精英集团的组成、等级结构以及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待遇。作者界定的征服精英(conquest elite)最初是指满洲、蒙古和汉军八旗成员,而旗人与广大汉族百姓的分野正是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分野。随着清朝领土的扩展,包括喀尔喀蒙古王公、藏传佛教的活佛和穆斯林的阿訇也进入了这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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