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人|今人写古诗,与其标上“律、绝”自曝其短,不如写明用韵方便读者( 二 )


不过最终在平仄关系上还是过不了关。我们知道格律诗平仄关系第一原则就是“相替”。即每个律句的“二四六”位置上的平仄必须相反,交替前进。否则就不是律句,而不是律句组成的诗自然就不是律诗。
首句“眼泛精光轮违逆”,“仄仄平平平平仄”,不管是平水韵还是新韵,都已经失替了。首句就不是律句,后面就不用看了。
这就是一首乱标“七律”的不知所谓古体诗。
 今人|今人写古诗,与其标上“律、绝”自曝其短,不如写明用韵方便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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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写诗爱标,不如标一下新旧韵。这种“七律、七绝”之类的简称标起来毫无意义,反而徒增笑柄。
但是感觉写这诗的人有些刻意,故意选择了平水韵和新韵的差异用字,故意在其他七句全部是律句并严格遵守平仄关系的情况下,在第一句就出律。
这是一种什么心理?可能是一种嘲笑格律新手的鱼饵,故意制造话题,也可能是想嘲笑讲格律的人。要不然何至于一首诗,五十六个字,内容如此不通?无非就是显示为了凑格律嘛。
其实水平高的人,即使格律严谨,同样诗意通达、幽远。
这人连挑起事端,都不能拿出一首掩藏祸心比较好的作品出来,水平也就实在乏善可陈。
何必呢?
今人|今人写古诗,与其标上“律、绝”自曝其短,不如写明用韵方便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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