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程映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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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名著《想象的共同体——对民族主义之起源和传播的思考》问世以来,社会和人文学界固然将它作为探讨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一个重要的理论范式,传媒和文艺界有时也会引用“想象的共同体”这个概念来说明很多群体性现象。似乎只要是处于不同地理和空间但理念契合的集合体,例如跨地区的社团和俱乐部等等,都可以称之为“想象的共同体”。
但是,可能是因为“想象的共同体”这六个字听上去似乎非常简明、形象、有趣,很多套用这个概念的人往往忽视安德森对它的一个关键性解释:这个“共同体”只能是一个“政治性的共同体”。它用想象出来的一致性掩盖了社会成员在财富分配和权力占有上的差异和矛盾,给每一个愿意相信有这么个“共同体”的成员一种虚假的平等感,构建一个集体身份,制造一个一致对外的“民族”或者“民族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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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的共同体》中译本
安德森对“想象的共同体”是这样解释的。第一,这个共同体的成员绝大多数都是分散的、相互没有个人联系的,但他们能够通过各种媒介“想象”出一种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整体。第二,这个共同体在空间上是有限的,它一定是有边界的,因为在它之外存在着其他类似的共同体,由这个边界就产生出“主权”的概念。第三,这个“主权”的概念是至高无上的,它并非只是狭义的领土主权,而是这个广义的共同体作为集体本身就有一种基于想象的至高无上的权力。第四,这也是本文要强调的,“想象的共同体”是一种想象中内部“平等的社群”(community)。安德森说:“即使在实际生活中,不平等和剥削[关系]可能严重到了在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程度,民族也总是被想象为一个上下融合的、消除了阶层区分的同伴关系。”
在安德森以前,如何定义和理解民族和民族国家已经被很多学者探讨过了。安德森想弄清楚的是为什么民族或者民族国家有让人为它去死的权威和魔力。他认为以前的学者多半关心的是为什么人们会以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名义去杀人,但这并不特别,因为在民族产生以前就有大规模杀戮异类甚至同类的历史。但为了一个共同体有大量的人愿意牺牲自我利益甚至去死,就像为情所困甚至殉情,成为人类社会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这似乎是近代民族产生以后的事。个人为什么会愿意为了民族而牺牲,这种“基于政治的爱”(political love)的力量从何而来,这是安德森试图探讨的问题。
安德森从不同的角度迫近这个问题,但我觉得最有说服力的是第八章“爱国主义和种族主义”中,他从分析民族主义政治语言中得出的结论:在构建这样一个“想象的共同体”中,一种个人在身份上无法选择的“自然关系”起了很大作用。这种个人无法选择的自然关系有两个来源:一是血亲(kinship),例如“祖国”的本意就是血脉的延续,它把国家的概念和对父母以及祖先的亲情联系起来了;另一种就是大自然(Nature),例如土地与河流,认为特定地理环境孕育了这个群体中每一个人。民族就是基于血亲和自然的对个人具有强大约束力和感召力的有机性共同体,它对于个人身份和认同的定性是无法改变的。
为什么基于血亲和自然的概念在规范(或者强制)人们对民族国家的态度和行为中会有力量呢?首先,安德森认为秘密在于这是“用家庭关系来理解的权力结构”对人心理的影响(family-as-articulated-power-structure)。相对而言,在人类各种集体中,“利益关系”在家庭中是最单薄甚至不存在的,亲子关系被认为是——或者理应是——最亲密无私的关系。“家庭关系是人类关系中最没有私利的爱和团结一致的领域(a domain of disinterested love and solidarity)”。
所以,安德森说,当社会精英们“心安理得地谈论民族[国家]利益时,普通民众—无论他们属于哪个社会阶级——就把民族理解为和私利最无关的。为了这个原因,民族可以要求他们做出牺牲。”这就像很多人为了家庭心甘情愿做出这样那样的牺牲而不考虑在这种要求的背后有任何“利益”一样。因此,一旦“民族[国家]利益”出现在政治讨论中,从占有话语权的言说者的角度,它就理所当然被当作是一种超越任何特殊集团利益的神圣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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