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修身与去辟,古人治家的两条重要原则


 原则|修身与去辟,古人治家的两条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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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是中国人的文化基因。它并不因时代的变化而失去意义,反而更加显示出其恒久价值。一般谈论家风,常集中在孝、敬、和、顺等方面,这些当然非常重要,因为它们是基于人的情感而发展出来的。但古人也有很多基于理性思考而形成的家风,它们同样非常重要。在此类家风中,很重要的两条就是修身与去辟。修身的意思还好理解,那么什么是去辟呢?
《礼记·大学》记载:“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辟,是偏爱的意思。这段话的意思是:所谓治理好家庭在于修养自身,是因为人们对于他所相亲相爱的对象难免有所偏私,对于他所鄙视厌恶的对象难免有所偏私,对于他所畏惧而尊敬的对象难免有所偏私,对于他所同情哀悯的对象难免有所偏私,对于他所傲慢懈怠的对象难免有所偏私。所以喜欢一个人却能了解他的短处,厌恶一个人却能了解他的长处,这样的人天下少有。这段话警示我们,不能用自己的好恶等偏见来对待他人,而应在待人接物时做到公平公正,也就是去辟。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正确认识每一个人的优缺点,从而正确地对待每一个人。在《大学》的作者看来,去辟是治理家庭的根本原则。
家庭是我们生活的最小环境,也是我们生活的基础。一个人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家庭,他的生活便不会幸福,事业也会受限制。而且,一个人如果连身边最亲近的人都无法和谐地处理好关系的话,怎么能指望他在社会上处理好各种关系呢?因此,儒家非常重视家庭,中国文化也非常重视家庭。然而,人人虽然都身处在家庭之中,但家庭关系却是不容易处理好的。其中的原因,就在于我们在家庭生活中带有太多太重的偏见。这种偏见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认为家里人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他们应当是最支持我、最理解我的,可为什么他们却常常不能理解我、支持我呢?二是对家里人存在各种偏见式的想法,比如儿女觉得父母的生活方式已经过时,父母觉得孩子不会过日子,丈夫觉得妻子不够体贴,妻子觉得丈夫不能挣钱等等。这些偏见会让家庭中缺乏理解而变得不和谐。正是由于这两种偏见,使得我们处在一种认为家庭成员之间应当最能互相理解、但却无法互相理解的矛盾困境中。
要解决这个矛盾,关键就在于去除我们的偏见,也就是上述那段话所说的“辟”。其主要对象包括:亲爱的对象、鄙视的对象、畏惧的对象、同情的对象、傲慢的对象。我们在对待这些对象的时候,一定要去除偏见,否则就不是以平等的、理解的态度对待对方。而这种偏见的去除,就要靠每个人的自我修养。只有经过不断地自我修养,我们才可能公正恰当地对待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员,使得每位成员都感到在家庭里很舒适,这样的家庭自然就和谐了。
在家庭内部的诸多的“辟”中,父母对子女的溺爱是现代社会面临的一大问题。对此,古人有过非常多的检讨,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颜氏家训》中记载:“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这是说:父亲要在孩子面前保有一定的威严,而不可以过分地和他们狎戏亲昵;尽管父子间是骨肉亲情,但一定要有分寸,而不可因为爱而简慢无礼。乍看这条,可能会让人觉得不近人情,但仔细想来,却是恰当的教子之道。因为儿童的成长不仅需要爱,还需要教育。只有能进行优良教育的爱,才是真正的爱。因此,对待孩子不能一味地爱,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溺爱,家长要有威严,要讲礼节和规矩。如果家长和孩子过分亲昵,毫无长幼秩序的话,那么家长在孩子眼中,就跟平时与他们一起打闹的玩伴没有差别了,由此,孩子就不会懂得尊敬家长,以后更不会尊重师长和长辈。长期溺爱孩子的结果,只会让他们日后变得无法无天、肆无忌惮,到头来终究是要在社会上吃大亏的。因此,家长教育孩子,一定要保持威严,并以恰当的礼节和规矩来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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