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虚拟电厂( 三 )


推动虚拟电厂发展要从四个方面发力
■李可舒
“十三五”期间 , 我国分布式能源、储能迅速发展 , 为虚拟电厂、需求响应的发展提供了丰富资源 。 虚拟电厂将分散的灵活性能源资源聚合组成一个参与电力市场、提供辅助服务、协调控制的集合体 , 对于促进新能源消纳、维护电网平衡安全运行、合理配置电力资源 , 协调区域供应有着重要意义 。
随着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发展 , 虚拟电厂和市场联系越来越紧密并逐渐参与商业化运营 。 国外虚拟电厂发展较早 , 尤其德国 , 美国等发达国家虚拟电厂的上中下游配套技术和设施已非常完善 , 我国虚拟电厂发展还处于探索阶段 。 根据国外虚拟电厂发展经验 , 建议:
一是优化激励补偿政策和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 。 出台更多激励补偿政策 , 开辟更多激励资金来源 。 在现货市场、备用容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建设中 , 及时将虚拟电厂作为市场主体纳入 , 为构建虚拟电厂参与的全市场体系交易机制和商业模式打好基础 。
二是加快推进相关“新基建” 。 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 积极探索5G、AI和区块链等新技术与虚拟电厂的深度融合 。 推进负荷聚合商为平台综合服务商 , 为用户提供负荷削减、负荷管理等多种服务 , 使虚拟电厂有效聚合分布式能源 , 保证虚拟发电效果可监测和可验证 。 完善智能感知技术和传输技术 , 制定虚拟电厂传输协议 , 提高系统数据可靠性 。
三是尽快出台虚拟电厂相关标准和指导意见 。 国际上有通用的虚拟电厂标准 , 但我国尚未明确相关标准 , 因此政府部门需尽快制定虚拟电厂指导意见 , 包括具有我国特色的虚拟电厂定义和范围 , 将虚拟电厂纳入“十四五”规划 , 为虚拟电厂发展指明道路 。
四是谋划虚拟电厂发展分步走 。 首先 , 在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到位之前 , 可大规模开展“邀约型”虚拟电厂 。 其次 , 在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建设过程中 , 同步将虚拟电厂作为市场主体纳入各个市场交易 。 再次 , 实现跨空间自主调度模式 。 当虚拟电厂发展前个两阶段已完备后 , 可探索实现跨空间自主调度 , 这时用户、分布式能源可自由选择调度主体 , 并实现跨空间地理交易和结算 。
虚拟电厂“串联”起源网荷储售服 , 它的实施将使得电力能源行业从“笨重”走向轻巧灵动、从多层垂直走向少层扁平 , 贯通能源产业链 , 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系统整体效率 , 实现多方互利共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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