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品监管|安全用药|哪些药物不宜嚼碎或掰开?


山东药品监管|安全用药|哪些药物不宜嚼碎或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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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患者在红霉素肠溶片说明书上看到 , 不能嚼碎或掰开后服用 , 这是为什么呢?还有哪些药品有此要求?
山东省药监局相关专家解答说 , 有些口服剂型 , 嚼碎或掰开后服用 , 不仅达不到应有的治疗效果 , 还会产生很大的不良反应 , 甚至造成中毒 。
【山东药品监管|安全用药|哪些药物不宜嚼碎或掰开?】1
对口腔或胃黏膜有较强刺激的药物
如助消化药胰酶 , 口服时应整片吞服 , 不得嚼碎 , 以免药粉残留在口腔内 , 导致严重的口腔溃疡;又如 , 缓泻药比沙可啶 , 为避免对胃黏膜较强烈的刺激 , 应整片吞服 , 且服药前2小时不宜服用抗酸药、乳汁、牛奶或进食 。
2
肠溶制剂
如红霉素肠溶片、阿司匹林肠溶胶囊等 , 应整个吞服 。 这些药物的外边均有肠溶衣保护 , 在胃液中2小时不会发生崩解或溶解 , 其目的是为了满足药物性质及临床的需要 , 如:减少药物对胃黏膜的刺激;提高部分药品在小肠中的吸收率和利用度;掩盖药品的不良臭味;避免部分药品在胃酸作用下分解失效 。 若嚼碎后服用 , 将会失去上述作用 。
3
缓释、控释制剂
生产这类剂型是为了控制和延缓药物的释放 , 满足临床的需要 , 在制剂工艺方面具有特殊的渗透膜、骨架、渗透泵、储库、传递孔道等结构 。 若嚼碎或掰开后服用 , 上述的特殊结构被破坏 , 便无控制或延缓药物释放的作用可言 , 不仅改变了疗效 , 还会引起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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