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最新消息!长春这两个区域要征收!
11月18日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公告 , 拟对两个区域内4个地块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
中车老厂区及周边棚改项目(四期)
征收公告: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中车老厂区及周边棚改项目(四期)征收范围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9〕第2期)《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年6月23日第22次)的内容 , 拟对中车老厂区及周边棚改项目(四期)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地块一:东起英盛街 , 西至一心街 , 南起长岭街 , 北至一匡街 。
地块二:东起一心街 , 西至凯旋路 , 南起一匡街 , 北至二酉街 。
地块三:东起凯旋路 , 西至车辆公司东墙 , 南起永丰胡同 , 北至天利市场南门(中车厂区房屋及土地不在此地块内) 。
以上三地块范围详见《中车老厂区及周边棚改项目控规成果》T20117 。
二、征收部门
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
三、暂停办理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7日止 , 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
四、禁止事项
征收范围确定后 , 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 违反规定实施的 , 不予补偿 。
五、房屋调查登记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 , 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
六、其他事项
《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
特此公告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平房|最新消息!长春这两个区域要征收!】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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