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原总队长王星亮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星亮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 , 河北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刑事侦查局)原总队长(原局长)王星亮(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 , 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河北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原总队长王星亮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 , 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星亮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星亮利用担任保定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河北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刑事侦查局)总队长(局长)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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