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辆又脏又旧、没证没电的摩托车,竟被炒到宾利价(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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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恶意参与司法竞拍可能被拘留
一位分析人士表示 , 本次拍卖的保证金只有3200元 , 不排除竞买人选择损失保证金放弃成交 。
不过 , 如果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拍卖成交款项 , 一旦被认定为“恶意竞拍” , 可能会被罚款 。 此前已经有一些买受人因“恶意竞拍”被罚款的案例 。
据光明日报报道 , 北京骅之韬律师事务所董晶晶律师表示 , 拍卖成交后 , 需要按照约定支付款项 , 如果买受人悔拍 , 不仅会带来被扣除预交保证金的损失 , 恶意参与司法竞拍的 , 还会因其严重干扰司法拍卖秩序 , 妨害法院的正常执行工作 , 而被法院予以司法拘留及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 ,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其中第(五)项: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 , 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董晶晶认为 , 随着网络司法拍卖的全面推行 , 司法拍卖越来越便利的同时 , 悔拍现象也屡见不鲜 。 网络司法拍卖作为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重要途径 , 具有司法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 竞拍者在报名参加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前 , 务必要仔细阅读竞拍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相关材料 , 对标的物充分了解并进行价位预估 , 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是否竞拍 , 切不可随意出价 , 甚至恶意竞拍 , 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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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车主系“套路贷”黑老大
值得一提的是 , 这辆摩托车的车主林国彬身上的确有故事 。
据报道 , 北京三中院集中公开宣判北京市特大“套路贷”黑社会犯罪系列案 , 对被告人林国彬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 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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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 , 2013年9月至2018年9月 , 林国彬通过实际控制的公司 , 以吸收股东、招收业务人员的方式 , 逐步形成了以林国彬为核心 , 被告人增涛、韩文军、万元春及律师李春杰等人为成员的层级明确、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该组织以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为名 , 诱骗被害人在公证处办理赋予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售房委托、抵押解押委托公证 , 恶意制造违约事项 , 利用公证书将被害人房产擅自过户至该组织控制之下 。 后林国彬犯罪组织及谭宁恶势力犯罪集团采用暴力、威胁及其他“软暴力”手段非法侵占被害人房产 , 通过向第三人出售或采用虚假诉讼等方式 , 将骗取的房屋处置变现 , 并将所得用于犯罪组织发展、成员分红和提成 。 犯罪对象大多数为老年人 , 共骗取68名被害人70套房屋 , 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1.78亿余元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除了前述比亚乔牌摩托车外 , 北京三中院还委托评估机构对林国彬拥有的一辆别克牌汽车进行了评估 , 该车的评估值只有7.89万元 。
编
辑|
何小桃
王嘉琦 毕陆名
校对|
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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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每经APP(采访人员:曾剑)、
光明日报、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