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论场丨违规销分受贿千万,防腐还需“无微不治”

|豫论场丨违规销分受贿千万,防腐还需“无微不治”
文章图片

□冯军福
机动车违章了要扣分 , 这是应有的代价 。 但总有人喜欢动小心思 , 比如找找人、托托关系 , 想方设法销分 。 虽说这是一条上不了台面的灰色利益链 , 平时看着并不起眼 , 可一旦认真“统计”一番 , 还真让人大跌眼镜 。
日前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2011年至2017年 , 曾任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信大队系统管理员、代理副大队长的姚克锋 , 利用职务便利 , 对请托人的电子违章记录擅自免分、免罚 , 或修改记录 。 在此过程中 , 姚克锋通过“中间人”收受好处费 , 涉案金额高达一千余万元 。
一个代理副大队长 , 一个系统管理员 , 看起来官位不大 , 却能够受贿超千万元 , 其贪腐之烈 , 令人触目惊心 。 有人感叹 , 这是“苍蝇的体格、老虎的胃口” 。 更有人不解 , 机动车违章处理本是闭环作业 , 不仅有规章制度约束 , 从开具罚单、查询记录到缴纳罚金 , 全流程都留有痕迹 , 交警是怎么在监管者的眼皮子底下敛财的?
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 , 姚克锋是长沙市交警支队的技术骨干 , 他参与了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 , 对平台的各项权限和操作流程都了如指掌 。 同时 , 他身为该系统在长沙市的最高权限人 , 知晓并可随意修改各级窗口工作人员的登录密码 。 利用技术手段隐藏违纪违法痕迹 , 是其长期违规操作、逃脱监管的“秘密” 。
无独有偶 , 这些年来 , 全国各地也查处了多起公职人员参与驾照违规销分的案件: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原大队长陈轩 , 通过“黄牛”为457辆轿车的违章罚分予以免分处理 , 共收受4名“黄牛”所送的人民币74.46万元、购物卡10.5万元;云南省楚雄市交警大队女协警王某违法销分 , 不到3个月时间 , 从一个“黄牛”那里受贿高达20多万元 。
这些违法违规案例 , 固然暴露了交警部门在管理平台上存在漏洞 , 也大可通过技术手段来修复填补 , 但其实最大的漏洞在人 。 与管理系统相比 , 人是更复杂的存在 , 也更难监督管理 , 尤其是对于那些身处关键岗位、掌握大量公共资源、管理大笔民生资金的“小官”来说 , 职务虽说不高 , 手中权力的“含金量”并不小 , 本身就是易腐、多腐的“高风险地带” 。 这些人一旦主观上动了贪念、客观上缺了监管 , 贪腐就会像野草一般疯长起来 。
微腐败虽微 , 危害甚大 。 在老百姓眼里 , “老虎”离自己很远 , 是一个“遥远的传说” , 而“苍蝇”却时常在身边飞舞、在耳旁“嗡嗡乱响” 。 难怪有人说 , “老虎”怎么样 , 百姓不知道 , 但“苍蝇”有多坏 , 群众心知肚明 , 痛彻心扉 。
对微腐败要“无微不治” , 就要用好典型问题“曝光台” , 扎紧制度的笼子 , 补齐监管的漏洞 , 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为思想自觉 。 以长沙交警违规销分这一案例为警示 , 举一反三 , 其他地方、其他部门的类似服务管理平台 , 以及那些在关键岗位、拥有关键权力的基层干部 , 存不存在类似的腐败和监管缺失?不妨好好查一查 。
|豫论场丨违规销分受贿千万,防腐还需“无微不治”
文章图片

【|豫论场丨违规销分受贿千万 , 防腐还需“无微不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