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导师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教育部近日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①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 , 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③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④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 , 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
全文如下:
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教育部:导师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 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 。 长期以来 , 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 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 , 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 规范指导行为 , 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 , 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 , 制定以下准则 。
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 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 增强使命感、责任感 , 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 。 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 。
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 。 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 , 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 公平公正 , 科学选才 。 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 , 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 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 。
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 。 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 , 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 , 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 , 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 , 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 。 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 。
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 。 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 , 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 , 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 。 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 , 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
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 秉持科学精神 , 坚持严谨治学 , 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 , 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 , 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 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 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 。 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 。
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 。 加强培养过程管理 , 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 , 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 , 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 。 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 。
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 。 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 , 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 , 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 。 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 。
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 。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加强人文关怀 , 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 , 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 。 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 , 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
|教育部:导师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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