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雷 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任最高检副检察长

【杨春雷 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任最高检副检察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 。 会议经表决 , 任命杨春雷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
此前 , 杨春雷担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 二级大检察官 。
杨春雷 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任最高检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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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履历显示 , 杨春雷1966年1月出生 , 黑龙江富裕人 。 1984年 , 他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 毕业后回到黑龙江 , 担任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法教研部教师 , 此后长期担任刑法教研部主任 , 1999年明确为正处级 。
2000年 , 杨春雷调任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 , 2005年任黑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 期间 , 他于2001年至2004年 , 在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 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至2008年 , 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学习 , 获法学博士学位 。
2014年 , 杨春雷转任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 为正厅级 。 次年 , 他回到任职多年的省检察院 , 任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 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 , 杨春雷还曾担任中央第九巡视组副组长 。
2018年 , 杨春雷首次离开工作了30年的黑龙江 , 任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 二级大检察官 , 升副部级 。
据报道 , 在今年1月 , 杨春雷出庭履职的上诉人刘某故意杀人一案 , 陕西省高级法院经开庭审理作岀二审判决 , 以刘某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成某系夫妻关系 。 2018年6月8日 , 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激烈争吵 , 刘某持菜刀砍向成某致其死亡 。 2019年8月29日 , 西安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刘某不服 , 上诉至陕西省高级法院 。
2019年11月1日 , 该案轮案至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的办案组 , 他作为案件主办人 , 第一时间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及讯问同步录音录像 。 11月27日 , 杨春雷主持召开案件研讨会 , 与办案组成员围绕案件事实、上诉人刑事责任能力、瑕疵证据等三个方面 , 提出存在的十个具体问题 , 拟定、制发了补查提纲 , 明确了补查方向和具体补查要求 。 随后 , 杨春雷赴看守所提审了上诉人刘某 , 又与原一审公诉部门、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座谈 , 并针对本案侦查过程中存在的取证不全面问题 , 向公安机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
杨春雷简历
杨春雷 , 男 , 汉族 , 1966年1月出生 , 黑龙江富裕人 , 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1988年7月参加工作 , 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毕业 , 在职研究生学历 , 法学博士学位 , 副教授 。
1984-1988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8-1997年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法教研部教师
1997-1999年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法教研部主任
1999-2000年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刑法教研部主任
2000-2005年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其间:2001-2004年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 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6月-2002年12月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习]
2005-2014年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4-2008年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学习 , 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4-2015年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2018年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长级)[2016年11月-2017年1月中央第九巡视组副组长;2017年9月-2018年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8-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 二级大检察官
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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