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命案逃犯“人间蒸发”18年,转而经商风生水起( 二 )


2017年8月29日,黑龙江警方在深圳将一位广西籍男子“杨志远”控制。经审讯,此人正是警方苦苦追查的涉嫌杀人在逃嫌犯杨某某,其冒名在深圳工作。
据他交代,2002年他在深圳花5500元找人做了名为杨志远的假身份,户籍地桦南县林业局,此后一直用此身份。2013年他花1500元将户口迁至广西南宁。
2019年7月5日,杨某某得到了法律的审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2018年,组织他们杀害我丈夫的闫孝武终于被抓获了。”张春芳称,2003年逃亡的闫孝武跟家人联系,想办法办一张新的身份证方便使用,之后闫家人托人办理了一张新身份,从此他改名为“刘金宝”,并在深圳经商。
“他在深圳开了烟酒行,后来还把他哥闫孝文叫来,出资开了家五金建材店,两人在一起做生意。”她说,2018年10月警方在深圳将其抓获。经审讯,刘金宝承认他就是在逃18年的命案嫌疑人闫孝武。
封面新闻|命案逃犯“人间蒸发”18年,转而经商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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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图片来自网络)
2019年12月31日,闫孝武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闫孝文犯窝藏、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家属请求再审
质疑一名参与者仅判包庇罪
“最后两名凶手能逃这么多年,主要还是他们的身份被‘洗白’。”张春芳说,“那到底是谁在暗中帮助他们将户口迁走,重新更换新的身份呢?”
在另一份桦南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中显示,时任桦南林业局新林派出所外勤民警的陈某某,于2006年9月在审查杨某某更名为“杨志远”的落户审批手续时,未认真履行职责,在未调查核实的情况下,签属了同意办理户籍的意见,致使杨某某以“杨志远”的名义在桦南林业局办理了户籍,并使用“杨志远”身份继续潜逃,直至2017年8月2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陈某某于2018年1月18日主动到桦南县监察委员会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的主要事实。法院判决陈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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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想严查帮助他们迁走户口的人外,在五名凶手中有一人的判决我们并不满意。”张春芳说,检察院也指控陶某为故意杀人罪,但法院在判决时却判包庇罪。法院审理认为,陶某没有杀人的故意和行为,不构成杀人共犯。但得知杨某某、魏某可能已犯罪后,帮助其隐藏凶器,其行为构成包庇罪。
她认为,根据己方多年来的调查,有证据显示这起命案本就是有预谋的:闫孝武组织,杨立某现场踩点,杨某某、魏牟入店施行捅人、杀人行为,而陶某是负责接应和隐藏作案工具,“他(陶某)也是深度参与了这起命案,为什么不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反倒变成了包庇罪并缓刑?”
目前,张春芳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文中人物系化名)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 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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