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家长和教师应成优质合伙人

_原题为 家长和教师应成优质合伙人
【家长|家长和教师应成优质合伙人】近日 , 江苏一位家长在自己发布的短视频中大呼:“我就退出家长群 , 怎么了!”根据视频内容 , 学校教师要求这位家长批改作业、辅导功课 。 而家长认为 , 自己承担了本该属于教师的工作 , 退群是对这一问题表示不满 。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 , 一时引起热议 。
随着网络越来越发达 , 家校互动日益频繁 , 家长承担的家校合作任务的确有增多趋势 。 尤其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 中小学家长更是得到了强度空前的“助教”训练 , 除了辅导孩子写作业 , 甚至还要参加打扫教室等义务劳动 , 态度和行动不积极还会被教师在群里批评 , 感到疲惫和焦虑在所难免 。 不过 , 谈到家长和教师之间的关系到底该怎么维系 , 笔者想到两年前的另一则新闻 。 一位家长深夜给幼儿园教师发微信 , 就值日一事反复提意见 , 教师不胜其扰 , 愤而拉黑家长 。 随后 , 该家长在网上吐槽此事 。 没想到 , 网友们不但不同情家长 , 反而心疼起这位幼儿园教师 。 其实 , 两则新闻反映的是同一个问题:教师和家长配合过程中 , 假如有人越界 , 就会破坏双方应有的融洽关系 。
笔者认为 , 教师和家长的关系管理 , 可以借鉴“合伙人”理念——基于共同的愿景 , 各司其职 , 扬长避短 , 最终实现双赢效果 。 合伙人之间最关键的是建立共同愿景 , 发挥各自优势 , 尽早处理分歧 , 明确工作角色 。 对照一下 , 家长和教师有共同目标 , 即让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 。 家长和教师在教育中各有优势 , 不能互相替代 。 那么 ,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分歧和明确工作角色 。
要解决分歧 , 首先应定义好双方的工作职责 , 并留给对方必要的、不被轻易打扰的空间 。 教师的要归教师 , 如批改作业;家长的要归家长 , 如课后督促 。 规矩也要早立 , 如山西太原教育部门近日就明确规定: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布置学生难以完成 , 看似给学生布置 , 实则给家长布置的作业 , 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 规定公布后 , 得到众多家长点赞 。 其次 , 管理方式要精当 。 例如 , 有的学校开发了交流平台 , 把家校交流的方式用平台进行结构化 , 避免出现七嘴八舌等失控现象 。 也有一些教师对家长群约法三章 , 只发通知不要回复和互动 , 这些都是很好的做法 。 在家校互动中 , 学校作为专业教育机构 , 理应主动作为 , 成为家校协同育人的主导者、促进者 。
当然 , 家校之间有必要再增加一份互信互谅 。 有的事情教师请家长参与 , 是为了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和决定权 , 这其实是一种进步 。 同样 , 有的教师可能发现“矫情”的家长增多 , 但从侧面也说明家长对教育的参与度提高了 , 甩手掌柜少了 。 总之 , 我们不要指望好妈妈替代好教师 , 也不要指望好教师包办好教育 。 家长和教师是合伙人关系 , 大家目标一致 , 理应团结协作 , 然后和气生“材” , 培养出优秀的孩子 。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编辑)
《中国教育报》2020年11月06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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