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小区门口停留被电动门撞伤多处骨折 法院这样判

【小区|业主小区门口停留被电动门撞伤多处骨折 法院这样判】现在很多小区都安装了电动门 , 在感应处刷业主卡或门卫控制 , 电动门会打开 , 人走后又关闭 。家住四川省眉山市彭山某小区的谢女士 , 在经过小区电动门时 , 因与门卫交谈未及时离开 , 被关闭中的电动门打翻在地 , 致十级伤残 。协商无果后 , 谢女士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 索赔15万余元 。
11月4日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 , 经彭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 法院酌定被告物业公司对原告谢女士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谢女士各项损失共计9.33万元 。
小区门口 电动门撞伤业主
2017年3月 , 谢女士在彭山某小区购房 , 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今年年初的一天 , 早上6点半 , 谢女士骑电动自行车去公司上班 , 在经过小区非机动车门岗时 , 被遥控电控门弹回撞倒在地 。
谢女士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 , 诊断多处有骨折、半月板撕裂、韧带挫伤 , 住院14天花去治疗费2万5千余元 。出院后医嘱要求要休养半年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 谢女士伤残等级为十级 。协商无果后 , 谢女士将小区物业公司诉至彭山区法院 , 索赔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护理费、鉴定费、误工费等共计156793元 。
法庭上 , 谢出具了当天事发时的视频 。从视频上看 , 谢女士骑车经过电动门时 , 与小区门卫进行了短暂交谈 。在谈话时 , 谢女士骑在车上 , 正好停在开启的电动门中间 。电动门在几秒后开始向后关闭 , 虽然速度并不快 , 但因为谢女士正处于中间 , 无法及时避让遂被打翻倒地 。
被告物业公司辩称 , 小区的电动门是自动的 , 并非突然弹回 , 而是在小区服务人员为谢女士打开小区电动门时 , 她未及时通过耽误造成的 。电动门弹回是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 谢女士作为小区业主 , 没有迅速离开 。所以这次事故谢女士应承担主要责任 , 她请求的赔偿金额过高 。
法院判决:物业赔9.33万
法院认为 , 被告作为该小区的物业服务方 , 安排物业工作人员在小区门口管控人员和车辆进出 , 有义务保障进出人员及车辆的安全 。原告谢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出小区时 , 虽然电动门已开启 , 但在其未立即驶离的情形下 , 物业工作人员作为专业人员 , 且就在谢女士身边 , 未及时将已弹回的电动门再次开启 , 致使原告被电动门弹回撞倒受伤 , 具有过错 , 且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无过错 , 应当对谢女士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另一方面 , 谢女士作为该小区的业主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缺乏安全意识 , 在电动门开启时未及时驶离 , 导致其被弹回的电动门撞倒受伤 , 对自身所造成的伤害 , 也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
综合考量双方的过错程度 , 法院酌定被告物业公司对原告谢女士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谢女士各项损失共计9.33万元 。
案件承办法官聂晶表示 , 该案的发生 , 一方面提醒物业公司 , 注意加强对安保人员及门卫的培训 , 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 尽力保障小区业主的安全;同时也提醒小区的业主 , 在路过类似电动门时 , 应及时离开 , 不要逗留 , 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
钟成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蒋麟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