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中小学教师评上中级职称以后,直接享受八级工资待遇是否可行?

【教师|中小学教师评上中级职称以后,直接享受八级工资待遇是否可行?】
教师|中小学教师评上中级职称以后,直接享受八级工资待遇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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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中小学教师评上中级职称以后,直接享受八级工资待遇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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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别 , 对应的就是中级职称 , 适合讲师和中学一级教师 , 在工资级别上具体分为八级、九级、和十级 。 在实操中通常来说 , 评上中级职称的老师 , 工资都会直接晋级十级 , 按照正常情况下教师职级2年一晋级的惯例 , 在获得中级职称的第五年 , 老师可以拿到八级工资 , 符合条件的老师 , 还可以获得参评副高职称资格 。
现在的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 , 在2014年被统一调整合并为中小学若干级职称 。 国家人社部出台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 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 , 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 并增设正高级职称;原来的小学高级教师与中学一级教师改称呼为中小学一级教师 , 原小学一级教师与中学二级教师合称为中小学二级教师 , 原小学二级教师与中学三级教师(初级)合称为中小学三级教师 。 调整合并后的义务教育阶段中级职称教师工资级差 , 仍然存在三个档次 , 亦即八级、九级、和十级 , 贯彻执行全新的评聘分离原则 , 落实“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 更好地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中小学中级教师实行评聘分离原则 , 就是把教师工资待遇与职称脱钩 , 与具体岗位挂钩 , 使职称更像是一种职业资格荣誉证书 。 专业技术类事业单位 , 职称往往都是与工资收入直接挂钩的 , 职称的高低 , 决定着个人工资待遇收入的多少;职称评定实行限额管理方式 , 根据具体岗位需求、编制数额 , 来进行确定初级、中级、高级等职称的名额 。 目前普遍实现的清贫分离原则 , 就是评职称是一回事、岗位聘用又是一回事;中小学教师评聘分开 , 更有利于教师发挥主动性和竞争性 , 也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聘用制管理方式的推行 , 还有利于调动年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 与此同时 , 中小学教师评聘分开 , 能够使职称评定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降低 , 职称的客观作用影响减小 , 可以有效地减少职评矛盾!
“中学一级教师应八级” , 只是一个比较理想的工资待遇状态 , 在具体实操中 , 成为现实的可能性不大 , 也缺乏科学依据 。 “中学一级教师应八级”最大的好处是 , 可以极大地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 , 真正实现“教师职业成为人人羡慕的行业” , 换句话来说 , 就是让每一位中小学中级教师直接每月多收入500多元的固定打卡工资 , 这可是实打实的实惠啊 , 远比那个“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收入的平均水平”要来的更加有意义 。 但是 , 这样做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一方面是极大地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 , 在事业单位中 , 教师人数是最多的 , 这多出来的钱 , 各地各级政府从哪儿出呢?另一方面是给中小学中级教师普涨这么多工资待遇 , 对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实质意义并不大 , 甚至会适得其反、得不偿失!
综上所述 , 笔者认为 , 关于“中学一级教师应八级可以吗”的问题 , 只是一个比较理想化的概念罢了 , 真正实施起来 , 难度很大 , 也缺乏可行性;依照目前正在实行的政策来看 , 清贫分离才是大势所趋 , 把适合的人才放到合适的岗位上 , 享受恰当的工资待遇 , 并逐渐淡化职称影响 , 使之成为一种荣誉资格 , 笔者觉得更加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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