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陕西靖边“埋母案”被告人一审获刑十二年

正义网榆林11月2日电(采访人员倪建军 通讯员刘琴 闫敏)11月2日,由陕西省靖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某宽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经靖边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
今年5月2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马某宽将其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王某用家中的两轮手推车推至靖边县榆林炼油厂东侧“万亩林”,将母亲王某推进一废弃墓坑内,并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锹铲土掩埋 。案件发生后,靖边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5月8日,靖边县检察院审查决定,依法对马某宽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
【被告人|陕西靖边“埋母案”被告人一审获刑十二年】靖边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被告人马某宽悔罪表现良好 。法院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当庭作出宣判 。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 。
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共31人旁听了庭审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