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立股份|格力前董秘望靖东卷入内幕交易,今年8月份突然辞职

11月2日 , 广东证监局公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 喻筠因内幕交易海立股份被罚 , 而8月份刚辞职的格力前董事、副总裁、董秘望靖东也卷入其中 。
时代财经致电格力询问详细情况 , 对方表示 , 公司对此暂无回复 。
与喻筠在敏感期内4次电话联系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 2018年4月20日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告知时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望靖东 , 希望通过继续增持海立股份 , 实现降低持股成本、增加持股话语权目的 。
同日 , 格力电器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 , 考虑继续增持海立股份 , 望靖东是参会人员之一 。 会后 , 望靖东要求廖某雄、李某晶负责在二级市场增持海立股份事宜 。
2018年4月23日至7月4日 , 廖某雄、李某晶操作格力电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持续增持海立股份 。
2018年7月5日 , 海立股份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 , 格力电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持续增持海立股份 , 持股比例由5%变更为10% 。
广东证监局认为 , 格力电器此股票增持行为 , 属于重大事项 , 也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所指的内幕信息 。
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8年4月20日至7月5日 , 望靖东则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
喻筠则用国金证券账户在2018年5月30日至7月2日期间 , 合计买入海立股份93.03万股 , 买入金额约1003万元 。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 喻筠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望靖东关系密切 , 二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存在4次电话联系 , 且喻筠在与案外其他人微信聊天时 , 明确提及"有钱买海立 , 明天公告了" 。
而在2018年6月27日至7月9日期间 , "喻筠"账户合计卖出海立股份93.03万股 , 卖出金额1090万元 。 经证券交易所计算 , 相关交易盈利金额为93.6万元 , 扣除股息红利税后 , 获利约92.1万元 。
构成内幕交易 , 喻筠被罚277万元
广东证监会认为 , 喻筠交易海立股份的资金变化、买入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和公开时间基本一致:喻筠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集中交易海立股份 , 交易金额逐步放大 , 买入意志持续加强 , 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 且喻筠对上述异常交易行为不能提供正当理由或合理解释 。
喻筠的上述行为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
经复核 , 广东证监局认为 , 第一 , 本案内幕信息及其敏感期认定无误;第二 , 现有证据可以认定喻筠交易海立股份构成内幕交易 。
另外 , 喻筠关于其与望靖东联络接触的解释 , 并不能排除望靖东向其传递内幕信息的可能性 。 而喻筠手机留存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其对内幕信息相关内容较为确定 。 喻筠账户集中交易海立股份的资金变化、交易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和公开时间基本一致 , 且存在突击转入资金的行为 , 交易明显异常 。
第三 , 当事人提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卖出海立股份数量应当相互抵消并重新计算违法所得的陈述申辩意见 , 没有法律依据 , 不符合证监会系统一贯执法理念 。 敏感期内卖出行为并不影响其相关买入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的认定 , 即便其在信息公开前反向卖出 , 其交易获利亦具有违法性 , 应一并计入内幕交易违法所得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 , 广东证监局决定 , 没收喻筠违法所得约92万元 , 并处约277万元罚款 。
【海立股份|格力前董秘望靖东卷入内幕交易,今年8月份突然辞职】家电行业分析人士刘步尘向时代财经表示 , 这个消息传出之后 , 很多人恍然大悟 , 认为此前望靖东辞职可能和该事件有关 , 这个猜测具有合理性 , 但他不认为这是望辞职的唯一因素 。
"望靖东一直是董明珠最信任的人 , 甚至一度传出有可能是董的接班人 , 这样一个人不可能因为一个过失就辞职 , 背后的原因比外界猜想的更复杂 。 比如 , 董明珠去年也被证监会警告过 , 但并没有因此辞职 。 "刘步尘表示 , "从媒体报道看 , 也不能把责任都推到望靖东一个人头上 。 身兼格力电器副总裁、董秘、最高财务负责人 , 难道望靖东对证券法的基本规定都不懂?背后的原因需要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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