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与法同行·平安建设】擦亮双眼警惕非法集资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与法同行·平安建设】擦亮双眼警惕非法集资
【潇湘晨报|【与法同行·平安建设】擦亮双眼警惕非法集资】转自:潮州日报
潇湘晨报|【与法同行·平安建设】擦亮双眼警惕非法集资
本文插图

本报讯 近期 , 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审结一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 被告人蔡某雄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四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 , 被告人蔡某雄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间 , 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并许诺“支付汽车全价款的36%或48%即可在10天至6个月不等的时间获得实物汽车一辆” , 并放任该信息向社会不特定公众扩散 , 变相吸收资金 。 至案发 , 蔡某雄共向34名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合计约289万元 ,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将购车款的24%上交到“一点公益”消费返利平台获取返利 , 后因该平台停止运营 , 被告人蔡某雄无法归还集资参与人资金 。 案发后 , 蔡某雄已退赔34名集资参与人支付的购车款 , 并取得集资参与人的谅解 , 集资参与人请求对蔡某雄从宽处罚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蔡某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 ,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 变相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 , 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依法应予惩处 。 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 法官提醒:近年来 , 非法集资的手段方式不断更新 , 更加具有迷惑性 。 天上不会掉馅饼 , 一夜暴富往往都是陷阱 , 广大市民不要轻易相信高额回报利润项目 , 要擦亮自己的双眼 , 警惕非法集资 , 不要被骗局所惑 , 守住钱袋子 , 护好幸福家 。(王秀婷 张蝶)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