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大爆点|活久见! 中国银行理财变活期存款 法院这样判丨金融法眼

社会大爆点|活久见! 中国银行理财变活期存款 法院这样判丨金融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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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签的是理财合同 , 银行却坚称是活期存款 ,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近日 , 中国银行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与客户的一起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 迎来了二审判决 。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 驳回了中行信息路支行的上诉哀求 , 维持一审原判 。 根据此前判决 , 中行信息路支行需赔偿客户常某的公道利息损失 。
2016年5月 , 常某与中行信息路支行签订了《中银理财/财富治理服务协议》 , 并办理了中银理财贵宾卡一张 , 存入30万元 。 然而一年多后 , 常某前往中行信息路支行取该笔理财 , 却遭到了中行方面的拒绝 。 中方方面表示 , 常某办理并非理财业务 , 而是利息很低的活期存款……
银行变卦?30万买理财成活期存款
2016年5月16日 , 常某携带30万元现金来到中行信息路支行处拟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 据常某称 , 自己本想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 但在柜台办理时 , 该行工作人员王某告知常某 , 中行信息路支行有高利润理财产品出售 。 王某称 , 中行的这款产品收益高 , 还安全可靠 。 假如常某该笔30万元暂时不用 , 建议购买该理财产品 。
在王某的挽劝下 , 常某终极决定购买理财产品 , 向中行提交了《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申请表》 , 并与中行签订了《中银理财/财富治理服务协议》 。 此后 , 中行信息路支行为常某办理中银理财贵宾卡一张 , 常某将其携带的现金30万元存入上述理财贵宾卡中 。
协议商定 , 中行可向常某提供的中银理财服务包括:(1)为常某配备专业个人客户经理;(2)根据常某金融需求和风险承受度 , 为其推荐合适的理财产品 , 提供有针对性的投资理财服务方案;(3)提供中银理财客户专享的恬静服务场所为常某办理业务;(4)向常某提供中银理财贵宾借记卡;(5)举办专属的各类讲座和流动 , 为常某提供了解金融市场以及与其他理财客户交流的机会 。
除上述服务外 , 中行还承诺向常某提供部门服务 , 包括:(1)中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的个人金融产品和服务;(2)向常某提供金融市场的咨讯信息和关于证券、基金、黄金、外汇、房地产等方面的专业建议;(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划定 , 中行可以提供的其他服务 。 依据协议 , 中行应为常某提供相应服务 , 并将由指定的个人客户经理提前通知 。
2017年8月30日 , 常某前往中行信息路支行取该笔理财 , 但中行信息路支行却拒不给付 , 常某遂诉至法院 。 在庭审过程中 , 关于常某是否购买了理财产品 , 双方各执一词 。
常某称 , 自己购买了理财产品 , 且中行信息路支行告知过其理财产品的名称 , 但是因时间太久已记不清详细名称 。 中行信息路支行当时未对自己作风险评级 , 仅告诉其一年期到期后就把30万元及理财收益打到其当日办理的理财贵宾卡中 。 关于理财产品的收益 , 常某表示 , 中行信息路支行的工作人员向其承诺每年会有6.8%的收益 。
中行信息路支行则表示 , 常某到该行办理的是活期存款业务 , 因常某没有中国银行的银行卡 , 所以现场办理了一张银行卡 。 中行方面还辩称 , 这种卡可以免年费 , 属于借记卡和理财贵宾卡 , 常某存入的30万元存款可以由其自由支取 , 因常某未购买理财产品 , 所以没有进行风险评级 。
然而 , 在一审审理中 , 当法院院询问中行能否提供常某办理业务的视频或音频资料时 , 中行方面表示 , 因时间太久 , 相关资料已超出留存期限 , 无法向法庭提供 。
法院认定银行存在显著过错
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对于双方之间的争议 , 一审法院审理后以为 , 常某与中行信息路支行签订的《中银理财/财富治理服务协议》系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 , 且其内容未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划定 , 应属正当有效 。 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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