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海南五指山“鹏辉帮”51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非法获利2亿余元

中新网海口10月22日电 10月21至22日 ,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五指山鹏辉帮石某进、王某等51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 这是继五指山市月亮帮烟酒帮涉黑案后 ,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五指山市第三个黑帮案 。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等7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被告人石某进有期徒刑二十四年 , 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等8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 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其他4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到二十年不等刑期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到数额不等罚金 。
经审理查明 , 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 ,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在五指山市大规模地开设赌场 , 大肆敛财 , 违法所得合计人民币7800余万元 , 并以此设立了五指山华爵商务酒店、五指山华爵房地产公司、五指山至尊娱乐会所等经济实体 , 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 该组织利用在当地的强势地位 , 通过上述经济实体非法获利2亿余元 , 维持组织的发展及壮大 。
该组织以石某进、王某为首 , 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 组织人数众多 。 为维护组织赌场利益及树立非法权威 , 长期与月亮帮烟酒帮等帮派争斗报复、逞强耍狠、抢占地盘 , 在五指山市红旗路百货公司、农垦大院、佳佳娱乐会所、至尊娱乐会所、雅蓄路第二市场区域等公共场所 ,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 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12人轻伤 。 该组织通过上述违法犯罪活动 , 为非作恶 , 称霸一方 , 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 , 严重破坏了五指山市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 【中国新闻网|海南五指山“鹏辉帮”51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非法获利2亿余元】(马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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