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旅游|女子来天安门旅游,不配合安检推搡民警,获刑8个月!

人民旅游|女子来天安门旅游,不配合安检推搡民警,获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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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旅游|女子来天安门旅游,不配合安检推搡民警,获刑8个月!


2020年1月8日 , 女子尤某去天安门观光 , 行至西侧红墙安检棚附近时 , 拒不配合安检工作 , 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劝离、控制等工作过程中 , 不仅不听劝阻 , 还试图强行闯入 。10月16日 , 该女子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 , 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


事件回顾
据女子尤某供述 , 2020年1月8日 , 她去天安门旅游 。 晚上9点多时 , 在天安门附近从北往南走 , 民警让她过安检通道并出示身份证 , 她认为民警态度不好 , 坚持要走自己选择的路 。民警阻拦尤某不让通行 , 尤某甩胳膊时打到了民警胸部 , 随后民警叫来两三个警察将其控制住 , 强行带上警车 。



涉事民警杜某介绍 , 当晚10点半左右 , 一名女子说要去天安门东面 , 自己向该女子指明了方向 , 但女子坚持要从这边通过 ,杜某 让女子出示身份证件并过安检 , 但她没拿出来证件 , 也不走安检 。

因为后面还有人在等待 , 便让女子先排到后面 , 但女子想从旁边护栏钻过去 , 杜某把她拉出来 , 她就情绪激动 。 杜某一再告知她 , 要配合民警工作 , 她不听劝阻 , 杜某用双手拉着她 , 女子捶打了杜某的右侧胸部和肩膀的位置 , 杜某继续警告她 , 但她还是不配合 , 直到和同事强制将她带上警车 。

上述说法得到民警颜某、安检队员工方某、冯某的证言证实 。 经鉴定 , 杜某的损伤程度不构成轻微伤 。



公诉机关认为 , 尤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 庭审中 , 尤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 , 辩称当时是因为身份证被扣押不能出示 , 故与执勤民警起了冲突 。 辩护人张鹏认为 , 尤某主观恶性小、其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小 , 系初犯、偶犯 , 并且当庭能自愿认罪 , 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尤某无视国法 , 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 其行为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 , 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 依法应予刑罚处罚 。鉴于尤某当庭能自愿认罪 , 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 故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 , 判处尤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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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文旅事业部
总编辑助理/文旅事业部主任:郭拴敏
编辑:李雪
责任编辑:宋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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