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头条客户端|壹现场丨前女友不愿见面男子火烧自家车一审被判3年

河北涞水一男子因为前女友不愿见面,一气之下将自己驾驶的车辆纵火烧毁,导致周围其他车辆受损。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10月18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男子刘岗(化名)因犯放火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加上犯罪时处于缓刑考验期内,所以缓刑被撤销,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年。
据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刘岗出生于1991年,2016年6月23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涞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20年4月1日21时许,刘岗因与前女友王梅(化名)存在感情纠纷,先去加油站买了汽油,驾车来到王梅家门口打电话,想与王梅相见被拒。刘岗将自己驾驶的车辆点燃。
王梅介绍,她和刘岗确实在一起处过对象,分手后刘岗经常对其进行纠缠,每次喝酒后都会打电话,之前也来家里闹过几次。案发当天刘岗打电话让去家门口见面被拒绝,刘岗说不去门口就把他自己的车烧毁,后来看到刘岗果真将车辆点燃。王梅停在自家院里的车辆后保险杠、后尾灯等被烧,还有一辆越野车后尾灯被烧焦。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1日21时许,在王梅住宅门口,刘岗与王梅因婚外感情发生纠纷,其个人的情感利益得不到满足,将汽油倒在自驾轿车上点燃,致使周边停放的两辆车不同程度受损。
2020年6月10日15时许,刘岗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赔偿造成的车辆损失,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刘岗在公共场所故意点燃自己的车辆,足以使公共安全处于危险状态,且造成他人财产一定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放火罪。刘岗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北京头条客户端|壹现场丨前女友不愿见面男子火烧自家车一审被判3年】法院一审认定刘岗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与原判决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
文/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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