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紫金某村的河道被强建了房子及停车场!

这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 ,
一旦洪水泛滥 ,
房子不但被毁 ,
而且还会影响泄洪
而害己害人 ,
日前 , 接到网友的报料称;
在紫金县紫城镇水澄村委会
解湖组就有人这样做了 ,
【ZAKER|紫金某村的河道被强建了房子及停车场!】村民张X标为了个人方便 ,
擅自改变河道用途 ,
把自家房子及门坪
建在了河道之上 ,
附近村民称;
此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河道排洪
及村民的农作物用水 ,
村民曾多次向有关
部门反映此情况 ,
但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在此 , 村民希望相关部门
能整治这种行为 。
该事件具体详情有待
相关部门调查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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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六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 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 恢复原状;
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 , 强行拆除 , 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 , 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
来源:紫金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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