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生物安全法表决通过 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四梁八柱”

:原题为_新华社|生物安全法表决通过 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四梁八柱”。
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采访人员张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7日表决通过了生物安全法 。 这部法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
生物安全法共计十章八十八条 , 聚焦生物安全领域主要风险 , 完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 , 着力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介绍 , 生物安全法是生物安全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 , 其颁布和实施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 , 有利于提升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 有利于完善生物安全法律体系 。
生物安全法明确了生物安全的重要地位和原则 , 规定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生物安全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 统筹发展和安全 , 坚持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 。
生物安全法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 , 规定了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及其成员单位、协调机制办公室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 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 。
生物安全法完善了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基本制度 。 规定建立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风险调查评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名录和清单制度、标准制度、生物安全审查制度、应急制度、调查溯源制度、国家准入制度和境外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应对制度等11项基本制度 , 全链条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四梁八柱” 。
【新华社|生物安全法表决通过 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四梁八柱”】同时 , 法律健全了各类具体风险防范和应对制度 。 针对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 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 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安全 , 生物恐怖袭击和生物武器威胁等生物安全风险 , 分设专章作出针对性规定 。 此外 , 还加强生物安全能力建设 , 从严设定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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