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盛学就中国食盐安全起诉国家卫健委

慕盛学就中国食盐安全起诉国家卫健委千度文今天来源:拨开迷雾看健康对于事关14亿人健康的碘酸钾、亚铁氰化钾添加盐的重大问题 , 多年来那么多人反映、投诉 , 甚至起诉 , 为什么迄今没有明明白白的说法 , 甚至没有一个公开公平公认的实验结果?!2020年8月13日 , 慕盛学起诉国家卫健委 , 要求“公布食盐过量添加亚铁氰化钾的安全性实验报告”一案开庭 。为防止加碘盐吸潮结块 , 需要添加抗结剂 。 亚铁氰化钾抗结块效果最好 , 价格最低 , 但也是相对毒性最大、安全性最低的 , 而且加热400℃ 的时候会分解出剧毒的氰化钾 , 特别是在酸性条件下会降低分解温度 。美国用的是硅酸钙、硅铝酸钠等 。 国外只在餐桌盐上少量使用亚铁氰化物 。卫生部从1985年起将亚铁氰化钾作为中国唯一的抗结剂 , 在1996年还把食盐添加亚铁氰化钾的国家标准限额从5毫克/公斤改为10毫克/公斤(以亚铁氰根计) , 超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的最大值 , 但是从未提供任何有关安全性的实验研究报告 。多年来 , 慕盛学致力于公共安全问题 , 尤其是质疑卫生部在食盐中强制全民过量添加碘酸钾 , 以及过量添加亚铁氰化钾 。卫生部未能拿出试验证据说明碘酸钾的安全性 , 但不得不几次少量下调了碘酸钾的添加量 , 不再规定买非碘盐需要医生处方的政策 。慕盛学于2019年6月10日给国家卫健委发信 , 要求公布有关亚铁氰化钾安全性试验报告 。国家卫健委7月8日回复称“你申请公开的内容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 不予公开 。 ”慕盛学于2019年12月23日把国家卫健委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卫计委拿不出安全性实验数据 , 也找不到相关资料 , 2020年4月24号回复居然让慕盛学自己去联合国粮农组织或世界卫生组织查资料 。可见 , 当初在制定这一政策时 , 并没有像某些专家说的“经过很多科学研究和数据支持” 。多年来 , 慕盛学老先生不断揭露中国公共卫生和健康领域的重大问题 , 包括非典真相、食盐强制加碘酸钾、食盐过量添加亚铁氰化钾、转基因安全等等 。慕盛学老先生正在就食盐安全问题起诉卫健委下面是关于中国强制食盐加碘问题的来龙去脉 。中国强制食盐加碘的危害中国并不是碘缺乏严重的国家 , 但是却被长期全民强制过量补碘;中国补碘用的不是碘化钾而是毒性大的碘酸钾;中国的碘盐还添加了过量的亚铁氰化钾 。长期全民强制过量补碘 , 已经严重危害了中国人民的健康:国内甲状腺疾病发病率突飞猛进;不孕不育大幅增加;甲状腺癌发病大幅增加;美国民间机构说服中国全民强制补碘ICCIDD(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 , 也翻译成“碘缺乏病专业委员会”)是美国人1986年设立的一个非盈利性的非政府机构 , 和联合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关系 。ICCIDD的目标是在发展中国家推广全民食盐加碘 。中国的专家陈祖培(被聘为ICCIDD理事)、张万起(天津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人经常有意无意的将ICCIDD与联合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挂钩,是为了树立ICCIDD的权威形象 。陈祖培的其他头衔:亚洲及大洋洲甲状腺学会副主席;卫生部地方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 。需要注意的是 , WHO(世界卫生组织)从未说过中国是碘缺乏病最严重的国家 , 也从未推荐过所有国家全民强制加碘 , 更没有说过过量补碘无害 。ICCIDD推销的观点是:碘酸钾比碘化钾更好 , 过量补碘有益无害 , 应该强制全民补碘 。陈祖培等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的专家们大力宣传“全民食盐加碘不仅有利于碘缺乏地区的人群 , 并且对碘充足的人群也没有副作用 。 ”1994年中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仓促出台 , 正式通过不到一个半月后施行 , 全民食盐加碘作为一项国策 , 以法律形式就此固定 。这样 , 中国的补碘走上了歧途 , 具体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1.补碘剂由较安全的碘化钾改为毒性大的碘酸钾补碘剂的种类关系到安全和经济利益 , 发达国家都用碘化钾补碘 , 但陈祖培等人为了让中国人过量用碘酸钾补碘 , 以碘化钾成本高和损耗大为理由 , 把碘化钾补碘改为毒性大的碘酸钾补碘 。碘化钾属于微毒的纯化学药品 , 大鼠半致死量为2779mg/kg , 碘酸钾为具有中等毒性的纯化学药品 , 半致死量为136mg/kg 。 碘酸钾的毒性远远大于碘化钾 。美国规定人吃的加碘盐必须用碘化钾 , 碘酸钾只能用于动物 。碘酸钾过量补碘会伤害男子的精子 , 造成精子数量减少 , 质量下降 , 从而造成出生率下降 , 伤害生育能力 。2.加大补碘量食盐加碘量也是采用当时国际常用的三万分之一到五万分之一 。 具体数值各省根据情况自定 。 陈祖培等人把补碘量改为二万分之一 , 而且全国一个标准 , 明显是错误的 。而且 , 条例严格规定了对加碘不足的处罚 , 而对加碘过量却没有任何处罚 , 造成生产商宁多勿少 , 在已经高量加碘的标准上再次过量加碘 。国家卫生部2010年的报告《中国食盐加碘和居民碘营养状况的风险评估》明确指出:过量碘会导致甲状腺机能亢进或机能减退、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等疾病 。 孕妇高碘会导致婴儿甲状腺肿和机能减退 。 有学者认为长期碘过量会造成甲状腺癌发病率增加 , 但尚无明确证据 。3.补碘范围扩大到全国人民全世界当时都是病区补碘 , 因此补碘范围也是采用国际惯例 , 仅对缺碘区补碘 。 陈祖培等人为了强制全民补碘 , 把补碘范围扩大到13亿人 , 购买非加碘盐需要医生处方到指定地点购买 。陈祖培在2002年的文章《为什么要搞全民食盐加碘》中说:“从60年代开始碘盐和碘油的大规模防治后 , 碘缺乏病大规模流行得到了遏制,但并没有消除 , 90年代仍有地甲肿800万人 , 克汀病18万人和数百万以轻度智力落后为主要特征的亚克汀病人 。 数十年的防治经验证明,这种策略只能控制但不能实际消除IDD 。 ”也就是说 , 为了一千来万的缺碘病人 , 却要求当时全国的13亿人口全部强制补碘 , 还说补碘弊大于利 。 这是非常荒谬的 。由于国家为了推行强制全民补碘 , 卫生部不进行中国式碘盐大量补碘危害方面的深入研究 , 也不广泛宣传过量补碘的危害 。 还由于碘酸钾和亚铁氰化钾对人体的毒性是慢性的 , 因此人民对中国式的碘盐对健康的危害知晓率特别低 , 缺乏预防高碘的危害知识 。美国的补碘是自愿补碘 , 而且食品和餐饮业是不用碘盐的 , 只有自己在家做饭的时候才有可能用上碘盐的 。4.碘过量和出生率的关系美国和英国的动物实验研究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 都证明碘摄入过量会影响男性精子的数量和质量 , 美国从1923年开始补碘后 , 特别是1948年后由于美国的面包添加了碘酸钾 , 造成美国人碘摄入量过高 , 从1965年开始出生率下降 。 美国停止面包添加碘酸钾后 , 出生率虽然不再明显下降 , 但恢复不到原来的状态 。 这一事实 , 说明过量碘摄入 , 特别是碘酸钾可以明显降低出生率 。申请信息公开找不到碘酸钾安全的依据慕盛学 , 是一位正直的科学家 , 也是一位优秀的公共卫生专家 。多年来 , 慕盛学老先生通过新浪博客不断揭露中国公共卫生和健康领域的重大问题 , 包括非典真相、食盐强制加碘酸钾、食盐过量添加亚铁氰化钾、转基因安全等等 。慕盛学还多次起诉国家有关部门 , 要求公开重大食品安全政策的制定依据 , 屡遭官僚主义敷衍和新浪大规模删帖 。一、碘化钾改碘酸钾问题 , 部门互相推诿1989年卫生部联合六部门发出《关于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的联合通知》(1989年2月1日 卫地字〔89]第2号文件 , 宣布中国的补碘剂由碘化钾改为碘酸钾 , 但这里存在四个问题1、国家药监局把责任推给盐业公司补碘剂碘化钾和碘酸钾都是药品 , 特别是碘酸钾是具有中等毒性的化学药品 , 被添加到食盐里 , 国家医药管理局并且是文件的签署部门 , 当被慕盛学问到根据的时候却说“不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 依据工作职能 , 请向相关盐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证据见“食药监政信函[2016]278号中国盐业总公司回复“‘告知书’及‘申请表’中所列诉求我公司无法、无权提供您所需要的信息公开内容”证据见“中盐办函[2016]1号”国家医药管理局明明知道国家医药管理局是把碘化钾改为碘酸钾文件的联合发布者 , 也明明知道把补碘剂改为碘酸钾是卫生部主谋的 , 却把责任推到一个企业——盐业公司 , 难道不奇怪吗?2、卫生部在把补碘剂改为碘酸钾之前没做任何实验研究过去专家们都说中国用碘酸钾补碘是经过专家讨论和实验研究的 , 《关于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的联合通知》里也明确写着“经过科学研究和局部试验 , 决定从一九八九年开始 , 在全国逐步改用碘酸钾加工碘盐” , 但当慕盛学要求公布实验报告的时候却是回答“经查阅我委现存档案 , 未查找到“1) ‘碘酸钾加工碘盐’对于预 防治疗缺碘症具有与‘碘化钾加工碘盐’同样的效果的动物实验与人 体临床实验科学研究报告;2)证实‘碘酸钾加工碘盐’对人类徤康无害的毒理学动物实验报告” 。上述回复证明了我国发布补碘剂改为碘酸钾之前根本就没做任何有关实验研究 。证据见“卫政申复[2016]0365号”3、建议报告不可能是草稿向卫生部申请公开地方病专家组建议把补碘剂改为碘酸钾的报告 , 但是卫计委提供的是一份草稿 。没做任何实验研究就让全中国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补碘的理由 , 就是卫计委公布的一个草稿 , 怎么能让人信服呢?二、故意过量补碘问题1、地方病专家组建议中建议减少碘酸钾添加量地方病专家组的建议中提出“由于碘酸钾的含碘量低于碘化钾 , 但加入盐中就不易损失 , 在使用碘酸钾时 , 可考虑把碘盐中的碘与盐的比例由1/5万~1/2万改为1/5万~1/3万” 。但是《关于碘酸钾代替碘化钾加工碘盐的联合通知》中却说“碘酸钾的加入量同碘化钾 , 仍为五万分之一至二万分之一” 。由于我国在补碘剂改为碘酸钾后没有调整碘酸钾的添加数量 , 造成我国从1990年就出现补碘过量现象 。 证据如下:2、在失踪的文件里有这样一段话在失踪的文件里规定“再次认定使用碘酸钾 。 我国规定加碘盐的碘含量出厂不低于30mg/kg.销售不低于25mg/kg,用户不低于20mg/kg 。 ‘总体规划’建议修改为‘生产厂加碘不低于50mgk/g(碘酸钾80mg/’”又一次故意提高了加碘量三、谁有这么大的权利?上述证据不得不让我们思考 ,1、国家药监局明明知道补碘剂改为碘酸钾是卫生部的主张 , 却把责任推给盐业公司?2、卫生部明明知道把补碘剂改为碘酸钾没做过任何实验研究 , 为什么却说“经过科学研究和局部试验”?3、卫生部把碘化钾补碘改为碘酸钾仅根据一篇草稿的建议 , 可能吗?4、地方病专家组的建议明明没要求全国所有碘盐都改成碘酸钾 , 特别提出小包装精盐可以用碘化钾 , 但卫生部的文件却要求所有食盐全部改为碘酸钾 , 谁有这么大的权力?5、地方病专家组明明提出用碘酸钾补碘应该降低碘酸钾的添加量 , 但文件为什么规定碘酸钾的添加量与碘化钾的添加量一样?6、由于补碘剂改为碘酸钾后保持碘化钾的添加量已经造成补碘过量, 为什么1993年还要再加大补碘量?7、谁能隐藏、销毁最重要的强制全民补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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