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新报|内蒙古纪委监委昨晚连发4则通报

:原题为_北方新报|内蒙古纪委监委昨晚连发4则通报。
10月16日晚
内蒙古纪委监委连发4则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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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曹文敏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 , 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 ,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通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曹文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
经查 , 曹文敏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 , “四个意识”个个皆无 , “六项纪律”项项违反 , 权力观异化 , 卖官鬻爵、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 , 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 。 曹文敏无视党的纪律 , 不守党内规矩 , 疫情防控期间聚众赌博 , 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 , 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违规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 用公款包租接待场所供个人使用 , 收受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 , 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 在煤炭领域投资获利 , 生活糜烂 , 搞权色、钱色交易 , 纵容、默许配偶在其管辖地区利用其职权及影响力经商 , 谋取私利;干预和插手公安机关办案;不注重家风建设 , 对子女失管失教 , 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 经济上贪婪无度 , 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 , 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侵吞公款 , 中饱私囊 。
曹文敏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 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犯罪 ,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 性质严重 , 影响恶劣 , 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 , 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 , 决定给予曹文敏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北方新报|内蒙古纪委监委昨晚连发4则通报】呼和浩特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
赛青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 , 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 ,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呼和浩特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赛青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
经查 , 赛青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理想信念丧失 , 宗旨意识淡漠 , 纪法观念全无 ,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 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体检等活动;公权私用 , 违规为家属及他人安排工作;利用职权为亲属、朋友谋取私利 , 搞权色、钱色交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借用公款;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伙同他人共同以虚假手段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甘于被围猎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赛青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 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 ,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 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 , 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 , 决定给予赛青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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