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同日通报:4名官员被开除党籍,其中3名涉煤( 二 )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 副主任刘桂花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 , 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 ,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桂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
经查 , 刘桂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背弃初心使命 , 信仰宗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 对抗组织审查;组织观念淡漠 , 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他人财物;经济上贪婪 , 收受礼金 , 利用职权骗取探矿权证后违规经商办企业获取巨额利益;肆无忌惮 , 胆大妄为 , 在煤矿转制和探矿权证、采矿权证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 , 把工作领域作为“私人领地” , 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 。
刘桂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 , 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 ,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 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 , 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 , 决定给予刘桂花开除党籍处分 , 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