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境内外管辖权问题

首先第一个,应该违法,但这种情况一般不会有人进行管辖
传播淫秽物品罪只要传播的行为对社会管理造成了现实危险、给受保护对象的法益造成威胁就可以构成。在一般的情况下,只要有了行为便几乎就存在了侵犯法益的可能,既然此人可以接触到这些照片,那么其他人亦有可能。
且《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所以道理讲,违法,毕竟实施行为在中国
然后第二个,一般情况不违法
根据刑法的空间效力
简单的来说
在国外犯罪,而根据国内法律不为犯罪的,国内法律不管辖。在国外犯罪,国内法律也为犯罪但判刑在3年以下的,国内法律也不管辖。在国外做事,国内法律是犯罪的但在当地不犯罪的,国内法律也不管辖。
(百度上的)
犯罪都不管,违法更不管
但是假设此人不能证明自己是在外国抽的大麻,那么可能会有麻烦
【法律上的境内外管辖权问题】 (仅供参考,请以专业人士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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