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微芯生物收监管工作函 上交所就股东减持提监管要求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4日讯 上交所昨日公布对微芯生物(688321.SH)的监管工作函 , 就股东减持行为提出监管要求 。
该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一般股东 , 处理日期为2020年10月13日 。
【生物|微芯生物收监管工作函 上交所就股东减持提监管要求】
生物|微芯生物收监管工作函 上交所就股东减持提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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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芯生物于10月13日晚间发布的减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 , 萍乡永智英华元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萍乡永智”)于2020年10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所持有的微芯生物股份192.21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0.4688% , 减持价格区间为48.91至50.31元/股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萍乡永智持有微芯生物无限售流通股2242.20万股 , 占微芯生物股本总额的比例为5.47% , 为微芯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截至报告签署日 , 萍乡永智持有微芯生物2049.99万股 , 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占微芯生物股本总额的4.99998% 。
除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 , 萍乡永智曾于8月31日至9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微芯生物590.00万股 , 减持比例为1.4390% , 减持价格区间为48.91至50.31元/股 。
报告书显示 , 2020年8月14日 , 微芯生物披露萍乡永智减持计划 , 萍乡永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832.20万股 , 即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91% 。 萍乡永智于2018年5月14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 2020年6月19日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 , 减持不受比例限制 。
截至报告披露日 , 萍乡永智已通过大宗交易完成减持782.21万股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078% , 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尚余2049.99万股未完成 , 其将继续按上述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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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 , 截至2020年6月30日 , 微芯生物第一大股东为博奥生物集团 , 持股数量为4291.96万股 , 持股比例10.47% 。 萍乡永智持股数量2832.20万股 , 持股比例6.91% , 位列第二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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