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基金是怎么样实现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不会使公司控制权旁落的

可以设立家族信托。因为家族信托会对婚前财产进行隔离保护,万一发生婚变,这些财产是独立的,不会被当做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这里和题主严重安利一下龙湖地产吴亚军、蔡奎离婚案里的家族信托结构,这是我最近在研究的一个案例,也是被提及最多的家族信托案例之一。
龙湖地产上市之前,吴亚军、 蔡奎夫妇就已经通过设立家族信托,将即将上市的公司股权进行了转移。虽然信托合同严格保密,但DT君还是通过龙湖地产当年的招股说明书窥得,吴、蔡二人的家族信托是如何设计的。
龙湖地产2009年在香港上市,上市的那家公司全称“龙湖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壳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这家公司是一个设在境外的壳公司,里面装着的“干货”是2002年于境内成立的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中91.3%的股权。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亿人民币。
壳公司由Silver Sea和Silverland分别持有58.6%和39.1%。Silver Sea由汇丰国际信托(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作为吴氏家族信托的受托人全资持有;Silverland同样由汇丰国际信托作为蔡氏家族信托的受托人全资持有。
吴氏家族信托、蔡氏家族信托分别是吴、蔡设立的全权信托,两项信托的受益人分别为吴、蔡家族成员及Fit All。Fit All是吴以嘉许员工为目的建立的的SPV,其全部股本由汇丰香港信托(HSBC(HK)Trustee)作为Fit All Trust的受托人全资持有。
家族信托基金是怎么样实现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不会使公司控制权旁落的
在这样的信托架构中,上市公司的股本分别是由汇丰国际信托和汇丰香港信托持有,吴亚军和蔡奎只是作为家族信托的设立人和受益人。
从信托成立日起,这部分财产已独立于二人的其他个人财产,所以,无论吴蔡两人之间的身份性质发生何种变化,都不影响公司股权所属的变动。2012年吴亚军夫妇离婚过程中,龙湖地产的股价并未因离婚案受到太大波动。
不希望你的婚姻有任何不行,但如果真的走到这一步,希望这些信息可以帮到你。
以上。
■网友的回复
股权被捐赠后,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所有权不会因为离婚而发生变化,受益权可根据协议执行或者再修正。
■网友的回复
推荐个案例,龙湖地产BVI+家族信托揭秘:离婚分产200亿,传承560亿,吴亚军依然牢牢控制公司
把家族信托用得一绝的,不得不说说龙湖地产的董事长吴亚军。
先是不动声色地,她用家族信托抗住了婚变。
其实,在上市前她就和当时的老公蔡奎分别设了家族信托(姑且叫吴氏和蔡氏家族信托),俩人分别用各自的家族信托搭上BVI公司,分别持有龙湖地产的所有权。。。后面,俩人果然婚变了,家族信托的隔离财产功能让俩人和气地分了手,股价和各自的财产都被保护得稳的一比。。。
后来又不动声色地,她用家族信托又顺利地传了承。
是的,就是昨天,吴亚军考虑代际传承了,又把她家族信托控制的龙湖地产股权,转给她女儿的家族信托了。。。母女的信托又都指定同一受托人,这样,公司的控股架构不变,不用纳税又不用小股东批准等等。转让后,吴亚军还依然控制公司。。。
下面,详细看吴亚军的家族信托架构和作用。
01
隔离
各自用家族信托控股上市公司
自上市时,吴亚军便是通过BVI控股公司持有上市公司龙湖地产的股权,而BVI持股公司的控制人,便是吴亚军在汇丰国际信托公司设立的全权信托。
她当时的老公蔡奎,和她一样。也是通过蔡氏家族信托下设BVI控股公司,持有龙湖地产的股权。
家族信托基金是怎么样实现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不会使公司控制权旁落的
△龙湖集团上市时股权架构
2007年,吴亚军夫妇在开曼注册了空壳公司龙湖地产,持有者为吴亚军夫妇分别控制的BVI公司Charm Talent和Precious full。2008年,吴亚军夫妇分别设立“吴氏家族信托”和“蔡氏家族信托”,两者均为全权信托。吴亚军夫妇分别作为信托的委托人和保护人,将各自持有的龙湖地产(开曼)的股权以馈赠的方式,分别注入汇丰国际的全资子公司Sliver Sea和Sliver land中,这两家公司再分别持有各自BVI公司的股权。吴氏家族信托的受益对象为若干吴氏家族成员以及一个名为Fit All信托,Fit All受益对象为龙湖地产的员工及管理层。作为彼时吴亚军的丈夫蔡奎也被视为拥有这一部分股份的权益。蔡氏家族信托的受益对象为若干蔡氏家族成员以及Fit All。而这一部分股权的权益同时也由吴亚军拥有。以此,吴亚军夫妇分别用各自的家族信托持有各自上市公司的股权份额。而同时,在披露上,俩人共同控制上市公司75.6%权益。
家族信托基金是怎么样实现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不会使公司控制权旁落的
一场有“预谋”的婚变
2012年11月,俩人被爆离婚。
因为蔡奎一直未在龙湖地产(http://00960.HK)任职,吴亚军又是第一大股东,所以媒体都称吴亚军被老公分走了200亿港元离婚费。。。
事实上,俩人在上市时就分别用各自的家族信托控股各自龙湖地产份额,但在权益披露上,是显示吴亚军夫妇在共同持有龙湖地产75.6%的份额,
然后就在婚变前夜,即2012年8月6日,根据港交所公开的资料,吴亚军将此前共同持有的75.6%权益的龙湖股份,相当于约39亿股,分割为吴亚军持有45.4%权益,蔡奎持有30.2%。
家族信托基金是怎么样实现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不会使公司控制权旁落的
△8月5日为婚变前持有权益情况,8月6日起为婚变后持有权益安排。11月19日,为避免龙湖大批股份落在第三方手上,蔡奎已签署协议书,让吴亚军暂时掌管其28%股权。
分割进行地无声无息,股价都没来得及有任何反应。也因为分割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变动,对公司运营也没有实质影响,股价也没必要有任何反应。。。就分割完了,离婚完了。
【家族信托基金是怎么样实现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不会使公司控制权旁落的】 这都得益于在上市时,俩人就用信托分割好了财产。分割应该只是把各自从对方家族信托的受益人中除名而已,so easy。
02
传承
昨天,为传承给女儿,吴亚军更驾轻就熟,把上市公司股份就全部放到了女儿设立的家族信托中了。
传承前,女儿先在汇丰国际成立了吴女家族信托(姑且叫吴女家族信托),
然后,她让受托人汇丰国际将公司股权派至女儿设立的全权信托,这样,吴女通过吴女家族信托,获得了龙湖地产约43.98%市值559.92亿元港币(折合约495.7亿元人民币)的股份。
家族信托基金是怎么样实现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不会使公司控制权旁落的
△龙湖集团11月22日发布的公告
操作后,由于吴亚军和女儿的家族信托受托人都是汇丰国际,这样,上市公司的控股架构一点没变,即便股份已由吴氏信托转移到吴女信托。
当然,吴亚军依然控制龙湖地产,吴女已无条件承诺,由母亲行使公司股份投票权。
家族信托基金是怎么样实现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不会使公司控制权旁落的
总之这样,吴亚军又不动声色地搞定了传承。
传承过程中,除了上市公司公告备案,公司架构没变,公司控制人没变,没有税费,不用中小股东投票表决。。。啥都不用。。。
03
结论
其实上市公司通过信托传承的,当然不止吴亚军,比如还有地产圈里的李嘉诚、SOHO中国等等。再如还有BATJ的马云、刘强东等等等。。。
链接1:133亿转入家族信托,李嘉诚最后一块财富传承拼图完成链接2:家族信托避税5亿!特朗普的美式税务筹划教程
链接3:家族信托如何设才能不被法院执行?千亿身家、普京密友普加乔夫5个新西兰信托被击穿
所以通过离岸家族信托,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这基本上也是大股东的必选项,
不仅信托资产的独立性起到防火墙作用,在吴亚军离婚时,不必哭死哭活的再撕破脸争产,且大股东也不会因为婚变稀释股权。一切都如上市前就预期好的,夫妻也好聚好散,股民们也都不突然。
而且信托设计的灵活性更好助于分产和传承,在吴亚军离婚时,双方从共同控制75.6%权益到分割到各自名下,仅是变更受益人即可。而在吴亚军传承给女儿时,仅需要将上市公司股份分派至其女家族信托名下即可。不必真正分割股权,灵活且保护了家族资产完整性。
总之,吴亚军把她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财产权,游刃有余地通过家族信托的安排,顺利保护并传承至下一代了;与此同时,自始至终,她持有的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从未改变过。。。
这应该就是洛克菲勒第三代,美国第41任副总统所称:成功的关键是名下不拥有任何财产,但却控制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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