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东方快评丨“向教师摊派献血指标”属于行政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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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湖南省耒阳市教师姜鸿(化名)向采访人员反映称 , 耒阳市教育局9月下旬下发通知 , 各学校按比例完成献血指标 , 对任务完成不好的(学校)给予适当扣除绩效分 , 不过在献血任务分配上 , 教育局机关则是“自愿” 。 (10月10日中国新闻网)
无偿献血具有公益属性 , 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 。 然而 , 湖南省耒阳市教育局却向各学校摊派献血指标 , 并且还将献血任务与绩效挂钩 , 等于强制要求广大教师献血 。 笔者认为 , 自愿无偿献血的公益活动 , 怎么能变成强制的行政行为 , 这种献血任务与绩效挂钩之举 , 显然属于行政乱作为行为 , 必须予以纠偏 。
在耒阳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到 , 无偿献血工作将纳入年度考核范畴 , 对任务完成不好的给予适当扣除绩效考核分 。 其附件显示 , 2020年无偿献血目标任务为800人次 , 除教育局机关外 , 耒阳市教育系统114所学校 , 按照教职工人数比例7%左右分配了献血人次 。 但是 , 耒阳市教育局机关献血任务分配一栏却显示“自愿” 。 《通知》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 。 由此可见 , 对教育局机关献血任务是“自愿” , 相对按比例摊派到学校的献血任务 , 便是一种“强制” 。 试想 , 献血任务与绩效挂钩 , 完不成任务就扣除绩效考核分 , 将直接影响到绩效工资的收入 , 如果不献血工资收入就会减少 , 这不是明摆着逼迫学校和教师去完成献血任务吗 。
耒阳市教育局此次开展所谓的“无偿献血”公益活动 , 向各学校摊派献血指标 , 并与绩效挂钩 , 还有什么“自愿”可言?而且 , 各学校分到了献血指标 , 而教育局机关却是自愿献血 , 并没有做到“一视同仁” , 难道只有机关的工作人员拥有“自愿”的特权 , 如此做法 , 对广大教师来说极为不公平 。 此举可以说蛮横无理 , 也于法无据 , 相当于强制要求教师献血 , 严重损害了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 。
耒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 , 《通知》中提到的“对任务完成不好的给予适当扣除绩效考核分”内容 , 是他们考虑不周全 , “但真的没有那么做 , 没有哪个老师会受半点影响 , 我们出文件的时候是想给学校加点压” 。 此说辞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 摊派指标给压力 , 不是“强制”是什么?这种用行政行为摊派献血任务 , 偏离了公益活动的自愿原则 , 属于典型的行政乱作为行为 。
无偿献血献爱心 , 应当是正向激励和倡导的自愿行为 , 不应该摊派任何指标任务 。 因此 , 耒阳市教育局应及时纠偏行政乱作为 , 废除文件中有关摊派献血指标及与绩效挂钩的内容 , 真正让广大教师能够自愿无偿献血 。
其实 , 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 , 在自愿的原则下 , 同时可以采取一些激励性的措施 , 鼓励符合条件的广大教师自愿献血 , 比如 , 对符合条件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的教师 , 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在同等条件下评优评先则优先考虑;或在绩效考核时予以一定的加分等 。 这样 , 公众对此就不会有“强制献血”的质疑 , 而符合献血条件的教师 , 一般都会积极主动地去自愿献血 。
总之 , 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类似无偿献血的公益活动 , 应当少一些行政干预和乱作为 , 多一些倡导和激励措施 。 千万别将公益活动办得变了味 , 变成用行政手段强制推行的指标和任务 , “向教师摊派献血指标”事件值得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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