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市场监管总局牵头23项“跨省通办”事项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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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 , 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等23项“跨省通办”事项正在全力推进中 。 在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跨省通办”方面 , 市场监管总局将于今年年底前 , 实现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异地网上申请办理 。 申请人可登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业务属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 , 实现业务异地“不见面”办理 。 同时 , 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 , 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内或更少 。 通过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等改革举措 , 不断优化服务水平 , 提升申请人异地在线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的体验 。
在推进工业产品许可管理“跨省通办”方面 , 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要求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已全部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批 。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时 , 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通过登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子审批系统 , 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 并跟踪审批进展 。 从2021年底起 ,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注销时 , 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通过网上提交注销申请 。
在提高广告审查便利化水平方面 , 市场监管总局将充分运用新技术手段 , 进一步加强广告审查服务信息化建设 , 确保2021年底前实现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事项全程网办 , 为申请人异地办理相关广告审查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 。
在推进保健食品备案管理“跨省通办”方面 , 目前 , 我国31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均已开通保健食品网上办理功能 , 3年来已发放6000余件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凭证 。 备案人获得备案账号后 , 可以异地在网上向备案人所在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 , 获得产品备案凭证 。
在推进特种设备管理“跨省通办”方面 , 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信息化系统进行持续开发改造 , 推进审批信息互联互通 , 新的行政许可信息化系统已经进入测试阶段 , 并将在年底前投入使用 。
【央视网|市场监管总局牵头23项“跨省通办”事项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推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跨省通办”方面 , 市场监管总局将于2021年底前实现“异地代收” ,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 申请后将有关材料转交相关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 实现申请人少跑路 , 切实减轻申请人的经济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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