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豪|江西一男子天天去银行取钱,取800万后栽了



【张某豪|江西一男子天天去银行取钱,取800万后栽了】在日常生活中 ,
去银行ATM机取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
而有的人却以“帮人”取钱为职业 ,
充当诈骗分子的帮凶 ,
被称为“车手” 。

张某豪|江西一男子天天去银行取钱,取800万后栽了
本文插图

(网络图)
2020年4月 , 金溪县公安局侦破全县首例精准实施诈骗的“杀猪盘”式电信诈骗案件 。在办案过程中 , 金溪县公安局查获以张某豪、李某为首的“车手”团伙 。张某豪、李某明知是赃款 , 却仍然接收上线转账并通过ATM机将钱取出后交给上线 。 由于ATM机每日取款有上限 , 张某豪便发展张某秋(张某豪父亲)、李某俊(李某父亲)、邓某杰(张某豪表弟)、李某科(李某弟弟)等人为“车手” , 张某豪每次付给“车手”取款额0.3%—0.5%“手续费” 。截至案发 , 张某豪作为“车手”取款800多万元 , 非法获利9万多元 , 李某取款900多万元 , 非法获利8万多元 。 其他人员取款100万至400万不等 。

张某豪|江西一男子天天去银行取钱,取800万后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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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 , 张某秋、李某科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 张某豪、李某等6人主动向公安机关退赃 。2020年6月30日 , 金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张某豪、李某等人提起公诉 。2020年9月4日 , 金溪县人民法院认定张某豪、李某等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并判处张某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处罚金6万元;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 处罚金5万元 。 其他人员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不等 , 并处罚金 。 追缴犯罪被告人违法所得均返还给被害人 。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 , 随着电信诈骗愈演愈烈 , 嫌疑人在钱款到账后 , 会将这些钱通过银行卡分级转移 。 因此 , 诈骗团伙以“兼职”为名大量招募“车手” , 对末端款项进行支取 。 “车手”明知或者应当明知对方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 , 依然协助取现已经触犯刑法 , 不但要退回全部违法所得 , 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 切勿以身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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