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北京发布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行动纲要( 二 )


数据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 即组建大数据交易所 , 建立健全数据交易规则、安全保障体系和平台监管机制 , 开展数据交易商业模式创新试点 , 推动数据交易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驱动改革 。 推动多行业、多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有序流通 , 实现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 。 构建数据交易生态 , 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 , 释放数据红利 , 提升数字经济效益 。

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工程 , 即探索数字经济、数字贸易相关管理制度创新 , 加快推进在数字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 , 努力打造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科技创新监管工具 。 针对数字服务贸易领域商业存在、跨境交付、 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贸易形态涉及的跨境数据流动、数据保护能力认证等内容 , 最大限度放宽和创新管理政策机制 , 营造安全开放的发展新环境 。
数字贸易试验区建设工程 , 即立足中关村软件园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自贸区大兴机场片区构建“三位一体”数字贸易试验区 , 加快形成一批高端数字经济新兴产业集群 , 构建数字贸易跨境服务支撑体系 。
按照《行动纲要》 , 到2022年 , 北京市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GDP比重达到55%;基础设施建设及数字产业化能力不断夯实提升 , 建设完善的数字化产业链和数字化生态;一二三产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 , 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稳步推进 , 产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数据资源汇聚共享、数据流动安全有序、数据价值市场化配置的数据要素良性发展格局;突破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约束和政策瓶颈 , 建立数字贸易试验区 , 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 , 构建适应开放环境的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政策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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