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云南嵩明:县司法局进学校宣讲民法典

【法典|云南嵩明:县司法局进学校宣讲民法典】云南网讯(采访人员 李桀)日前,嵩明县司法局邀请云南省民法典巡回宣讲团到嵩明县第一中学开展民法典巡回宣讲进学校活动 。
云南省民法典巡回宣讲团第一宣讲组成员、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于定明围绕民法典的编纂和重要意义,对民法典重点、热点条文进行了细致的解读.他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将复杂、枯燥的法条解释得浅显易懂、鲜活有趣,为孩子们上了一堂有趣的法制课 。学生们听得兴致勃勃,纷纷表示今天的法制课让他们学到了很多法律常识,认识到了学习法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怎么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 。
嵩明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和关键 。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以德育人,是促进青少年身心全面发展的需要,更是建设社会主义强国、培养社会合格公民的需要 。在新生开学之际,及时安排了这场“法治教育第一课”,不仅对学生学法懂法具有重大意义,也必将对培养学生遵规守纪的良好品质,营造文明向上的校园风气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
下一步,嵩明县司法局将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当前法治宣传的重要任务,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乡镇、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等活动,在嵩明掀起学习贯彻民法典的热潮,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
责任编辑: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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