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相新闻|贵州李玉前“杀妻灭子”案发回重审,律师:这个结果让人难以接受( 二 )


东方网·纵相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 , 李玉前原是贵州省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厂的车间主任 。 同案被告人孟某红是水钢炼铁厂运料车间工人 。 本案被害人是李玉前的妻子谢初明和年仅三岁半的儿子李明昊 。
纵相新闻|贵州李玉前“杀妻灭子”案发回重审,律师:这个结果让人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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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前在婚前与孟某红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 婚后向谢初明隐瞒此事 。 根据孟某红的供述 , 从1995年至2000年期间 , 李玉前与孟某红发生多次性关系 , 导致孟某红流产七八次 。
2000年4月 , 被害人谢初明最终还是知道了李玉前的不忠行为 , 但李玉前坚决不同意离婚 。 最终 , 谢初明原谅了李玉前 , 婚姻关系得以继续 。
孟某红多次找李玉前要求其与谢初明离婚与自己结婚未果 。 曾多次到李玉前的工作场所及家里讨要说法 , 还在2000年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李玉前强奸她 。
2001年 , 法院一审判李玉前死刑、孟某红有期徒刑八年 。
李玉前上诉后 , 2001年11月20日 , 贵州高院二审裁定 , 以"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审 。 2003年12月1日 , 六盘水市中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 , 李玉前仍被定故意杀人罪 , 但被改判死缓;孟某红犯包庇罪 , 仍判8年 。 李玉前不服 , 再次提出上诉 , 2004年10月12日 , 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 , 维持原判 。
在此前庭审中 , 李玉前当庭翻供 , 称自己受到了刑讯逼供 , 并称自己与妻子感情很好 , 不存在杀人动机 , 称其被孟某红栽赃陷害 。
【纵相新闻|贵州李玉前“杀妻灭子”案发回重审,律师:这个结果让人难以接受】2016年 , 贵州高院启动再审程序 , 2017年召开庭前会议 , 直到今年9月16日 , 启动再审四年后 , 李玉前的家属和律师终于接到贵州高院的开庭通知 , 于2020年9月24日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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