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路漫漫:德国社会能接受同性恋总理吗?
几天前 , 基民盟主席候选人弗里德里希· 梅尔茨( Friedrich Merz)接受 "图片报 "采访时的讲话 , 不仅在公众场合 , 甚至在他自己的党内也引起了惊愕 。 当梅尔茨被问及如果今天的总理是一位同性恋者他是否会有所保留时 。 梅尔茨先是说不会 , 但随后他又表示:"性取向的问题与公众社会无关 。 只要是在法律范围内 , 只要不涉及儿童 , 对我来说这绝对是底线 , 这不是公开讨论的问题 。 "批评人士不禁要问 , 为什么这位前基民盟联邦议院党团主席在谈到同性恋问题时会考虑到保护儿童以及可能的违法问题呢? 就连同样是基民盟党内人士的联邦卫生部长施潘(Jens Spahn)也提出这个问题 。 施潘也是一位同性恋者 。对同性恋者的偏见、怀疑和迫害在战后的德国由来已久 。 尽管现在同性恋者在大部分地区被社会所接受 , 但在1969年之前 , 同性恋还属于违法行为 , 在当时的西德 , 仍然奉行着一项可以追溯到德皇时代的法律 。 该法律在纳粹统治时期更为严厉 。根据《刑法》第175条的规定:"与另一名男性有性行为或允许其对自己进行性行为的男子 , 将面临坐监的处罚" 。 1957年 , 联邦宪法法院还宣布这一规定符合宪法 。 昔日的东德也继承了纳粹时期的这一法律 。社会运动带来的第一次开放1968年的学生运动和社会运动带来了西方的第一个进步 。 争取同性恋平等的斗争主要是由妇女和人权团体发起推动的 。 例如在1992年8月 , 大约有250对同性伴侣在" 婚姻登记处行动" (Aktion Standesamt)中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直到2001年2月 , 施罗德(Gerhard Schröder)总理领导下的红绿联邦政府才出台法律 , 允许同性恋以"登记注册的生活伴侣"的形式 , 获得《基本法》所规定的所谓平权地位 。并非所有联邦议员赞同人人都有结婚权利2017年 , 联邦议院对"同性婚姻法"进行了历史性的投票 。 直到最后 , 主要反对该法律的一直是保守派议员 。 在309名基民盟或基社盟政客中 , 有225名投票反对 。 此前联邦总理默克尔(Angela Merkel)主张让每一位议员自由做出决定 。政客出柜与出台法律一样重要的是 , 政治家公开宣布其同性恋身份 。2001年 , 柏林市长、社民党政治家沃维莱特(Klaus Wowereit)在一次党代表大会的讲话结束时说:"我是同性恋 , 这样也挺好的!"后来他说 , 他的公开表述之所以成为热门话题 , 因为他已经知道小报媒体正在蠢蠢欲动地打算报道他是同性恋 。就在同一年 , 基民盟政治家冯·博伊斯特(Ole von Beust)当选汉堡市市长 , 他也毫不掩饰自己的同性恋 。 已经去世的前联邦外长韦斯特韦勒(Gudo Westerwelle)也因公开宣布是同性恋而被人们普遍接受 。仍然存在歧视公开辩论以及民意调查表明 , 德国在同性恋平权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 这也是梅尔兹(Friedrich Merz)的观点显得不合时宜的原因 。 不过在许多领域 , 人们对同性恋仍然持保留态度 。德国经济研究所(DIW)和比勒费尔德大学的最新研究发现 , 仍有30%的同性恋者在工作中受到歧视 , 而对变性者这一歧视比例甚至超过40% 。 这就是这些群体中为什么有将近三分之一的人仍然对同事隐藏个人性身份的原因之一 。因此 , 对他们发出保护的倡议很重要 , 例如德国国防部部长卡伦鲍尔(Annegret Kramp-Karrenbauer)现在就想尽快出台一项法规 , 为1955年至2000年之间遭到系统歧视的德国联邦国防军士兵恢复名誉 , 以及对他们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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