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条例,医卫可越级报告

北京出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疗卫生人员可越级报告9月25日下午 ,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条例中规定 , 北京市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 医疗卫生人员发现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线索的 , 向本单位和疾控机构报告 , 情况紧急时可以越级报告 。条例明确 , 北京市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 完善报告系统 , 建立健全网络直报机制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 , 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部门电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报告 。此外 , 条例规定 , 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保证报告渠道畅通 , 建立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 , 依法维护报告人的个人信息、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 。 对经调查核实的报告人 , 给予奖励 , 对非恶意的不实报告不予追究责任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高小俊表示 , 下一步 , 北京市将制定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清单 , 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职责 , 开展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分析预警 , 做好健康教育、传染病和精神疾病的预防控制相关工作 。北京出台突发公卫事件应急条例,医卫可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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