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新《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出台 欺老虐老等问题有望破解( 二 )

  完善了入院评估制度 , 规定养老机构应当对老年人身心状况进行评估 , 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或者变更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 。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践和传染病防治法要求 , 细化了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时的应对措施 , 明确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 配合实施卫生处理、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

  增加了养老机构协助老年人家庭成员看望和问候老年人的内容;增加了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的内容 , 明确养老机构可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 或者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 。

  此外 , 在运营管理上 , 新《办法》主要对养老机构的内部工作机制进行规范 。 包括重视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 , 增加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体现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等级等因素的薪酬制度的内容;强调养老机构安全保障工作 , 增加养老机构应当在相关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 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的内容;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 , 强化养老机构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 除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外 , 还应当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发生突发事件后 , 养老机构必须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处置措施 。

  新《办法》的较大幅度修改还体现在监督检查上 , 毕竟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取消后 , 事中有效的监督检查变得尤为紧要 。

  肖登峰介绍说 , 新《办法》贯彻综合监管要求 , 明确民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 , 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 强化民政部门监督检查职责 , 明确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 , 且要求民政部门应当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 。

  针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问题 , 新《办法》明确民政部门防范、监测和预警职责 。 新《办法》还规定了未经登记以养老机构名义活动的处置办法 。

  此外 , 新《办法》加大了事后惩戒力度 , 增加了警告的处罚方式 , 完善了养老机构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方式 , 将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未依法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等行为增加为应当予以处罚的情形 。

  养老机构应24小时值班

  对于公众所关心的养老机构安全保障问题 , 新《办法》也给出了更好的解决方案 。

  安全大于天 。 “安全工作是养老机构服务的底线 。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强调说 。

  安全首先是养老机构的设施设备安全 , 要严守安全底线 。 李邦华说 , 养老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 “达到这些要求 , 意味着养老机构必须在相关设施设备和环境方面合格 。 ”

  2017年以来 , 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连续4年的专项行动 。 经过近4年的安全整治 , 共整治了40多万个养老服务安全隐患 , 其中涉及消防、设施设备方面的安全隐患占大多数 。 “当然我们讲消防、食品安全、建筑设施设备的要求 , 在各个领域有专门的规定 , 新《办法》这次把这些相关领域的要求纳入其中 , 作了进一步的重申和明确 。 ”李邦华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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