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严禁教育集团内“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

_原题为 严禁教育集团内“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
一个教育集团覆盖的学校(分校区)数原则上不超过9所
近期,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 23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政策解读,对大众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读 。
■新快报采访人员 王娟 通讯员 粤教宣
每个地市至少建2个 省级优质教育集团
省教育厅表示,集团化办学是以优质品牌学校或者优质教育资源为龙头,与其他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新建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制定共同的教育发展愿景与目标,并在教育理念、学校管理、课程建设、教师发展、教育科研、信息技术、考核评价、校产管理等方面进行统一,实现管理、设备、教师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推动集团内各成员校同步、优质、均衡、特色发展 。
而学区化管理,一般是在县区范围内,按照因地制宜、地理位置相对就近的原则,将义务教育学校成片进行统筹,多校协同、整合资源,全面提升各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师研训、学生活动、课程建设等工作,切实缩小校际间的差距 。
《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到2022年,全省建立形成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良好发展态势;培育创建不少于100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充分发挥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的辐射带动作用;每个地市至少创建2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举办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本地优质教育集团 。
提出三大措施
保证教育集团办学质量
不少家长担心,“教育集团优质教育资源会稀释、集团办学质量会降低” 。 对此,省教育厅表示,集团化办学是由办学主体自主组合或政府引导组合来实现,绝不是“市场化”行为 。 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使集团内的优质学校充分发挥辐射作用,从而使集团的整体教育水平能达到甚至超过原来的优质学校的水平 。
《指导意见》提出三大措施,来保证教育集团的办学质量:
其一是合理控制集团规模,科学规划教育集团发展,合理控制教育集团办学规模,避免单一校区规模过大、在校生人数过多 。 原则上一个教育集团覆盖的学校(分校区)数不超过9所,覆盖的学生数不超过1.5万人 。
其二是共建共享课程资源 。 利用集团优势,聚合学校力量,统筹集团内课程规划,开发课程资源,完善课程体系,丰富课程供给,打造特色化、多样化、优质化集团学校课程群 。 通过高水平的课程共建和实施,来统一集团内各成员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
最后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 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课堂教学,探索项目式学习、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积极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 。 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及时推广辐射优秀教学成果 。
严禁以各种形式
借读挂学籍跨校就读
对于大家最关心的如何保证教育集团公平公正招生的问题?省教育厅表示,教育集团的招生要严格在现有政策体系下执行,不能有任何突破 。 严禁教育集团内通过“掐尖”方式违规招生,严禁教育集团违规跨区域招生,切实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办学行为 。
《指导意见》要求依法依规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入学 。
此外,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要求,落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政策,对于成立教育集团的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名额分配,可适当向招生区域集团内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 。 《指导意见》强调,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应按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禁以各种形式借读、挂学籍跨校就读 。
鼓励以优质高中为核心
组建教育集团
针对当前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困难问题,《指导意见》进行了三大创新 。 一是结合推进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优化集团化办学布局 。 包括鼓励县(市、区)以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为主体组建县域内的教育集团,鼓励地市以优质特色普通高中为核心校组建市域内的教育集团,县域内集团化办学应与学区化管理同步推进实施 。 鼓励各地市之间、市域内各县区之间、市属学校与县区学校之间广泛开展办学合作,推动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合作组建教育集团;支持省属中小学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市和珠三角学位紧缺的地市合作开展集团化办学;吸引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省外优质品牌学校在广东创办教育集团 。
其次,结合推进学校内部治理机制改革,健全集团化办学机制 。 集团内建立常设协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集团内部集中决策、民主管理、组织协调等运行机制,紧密型教育集团可以设立总校长并赋予管理权限 。
此外,结合推进基础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提高集团化办学质量 。
【办学|严禁教育集团内“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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