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
_原题为 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9月24日讯(采访人员 王家源 林焕新)近日 , 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 围绕基层反映的对学校“管得太多、激励不够、保障不够、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 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实际困难 。
【办学|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在今天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 ,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 , 我国基础教育已进入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 , 办学活力不足是制约质量提升的关键因素 , 亟待创新体制机制 , 进一步释放与增强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活力 。
“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 涉及多方面的配套改革 , 还需要把相关制度细化、具体化 , 这是进一步健全基础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程 。 ”吕玉刚介绍 , 《若干意见》针对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突出问题 , 重点提出了四项重大举措 。
第一项举措 , 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 。 针对“管得过多”的问题 , 《若干意见》提出保障学校三个方面自主权 。
第一 , 保障教育教学自主权 , 明确学校在遵循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 , 有“五个自 主” , 包括自主安排教学进度、自主运用教学方式、自主组织研 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自主实施跨学科主题教学 。 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教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 , 鼓励教师大胆创新 , 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 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 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 。
第二 , 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 , 扩大副校长聘任的参与权和选择权 , 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 , 扩大教师招聘的参与权 , 扩大职称评聘自主权 , 扩大绩效工资分配权 。
第三 , 落实经费使用自主权 , 提出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需要自主提出年度预算建议 , 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进一步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 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 。
第二项举措 , 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 。 针对“激励不够”的问题 , 《若干意见》提出“四个强化” 。 第一 , 强化评价导向作用 , 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 , 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 , 更加注重评价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实际成效 , 并作为对学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对校长教师实施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 。 第二 , 强化校内激励作用 , 注重精神荣誉激励 , 强化专业发展激励 , 完善岗位晋升激励 , 健全绩效工资激励 , 突出关心爱护激励 。 第三 , 强化学校文化引领作用 。 第四 , 强化优质学校带动作用 。
第三项举措 , 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 。 针对“保障不够”的问题 , 《若干意见》提出“三个注重” 。 第一 , 注重选优配强校长 , 要把培养好、选配好校长作为激发办学活力的关键要素 , 完善校长考核管理与激励机制 , 鼓励校长勇于改革创新 , 不断推进教育家办学治校 。 第二 , 注重加强条件保障 , 依法依规优先保障学校基础设施、经费投入、教职工配备等教育教学基本需求 , 建立健全办学激励机制 , 加大优秀校长教师表彰宣传力度 , 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 , 核定时向提高办学质量成效显著的学校倾斜 。 第三 , 注重拓展社会资源 , 打造社会实践大课堂 , 建立稳定的研学实践、劳动教育和科普教育基地 , 繁荣发展少年儿童优秀精神文化产品 , 积极组织时代楷模、名师大家等定期进校园开展教育活动 , 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
第四项举措 , 健全办学管理机制 。 针对“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 提出“三个完善” , 包括完善宏观管理、完善内部治理、完善社会监督 。
作者:王家源 林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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