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画闲言知识产权莫侵犯

●戏画闲言知识产权莫侵犯·吴之如·文并画《澎湃新闻》近日报道 , 9月14日起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施行 。 该解释降低了侵犯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 , 扩充入罪情形 , 将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因侵犯商业秘密导致权利人破产、倒闭等情形纳入入罪门槛 , 并将入罪数额从“五十万元以上”调整至“三十万元以上” 。(新闻出处:https://news.sina.com.cn/c/2020-09-19/doc-iivhvpwy7592491.shtml)知识产权 , 古代大概也是有的 , 但并不明确 , 更不严格 。 而现代法制制度下的知识产权 , 则以立法的形式昭告天下 , 凡是公民皆须遵守 , 这无疑是人的思维与行动规范的一大进步 , 对于经济、社会尤其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意义 。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 , 大半个世纪以来 , 也经历了漫长的不甚重视到初步确立并逐步完善的过程 。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 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正在逐渐与世界接轨 , 体现了人类在文明进展方面正空前加快前进脚步的发展趋势 。 这一回 , 最高法、最高检将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的入罪数额从“五十万元以上”调整至“三十万元以上” , 也算是释放了国家将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加大保护力度的非常明确的信号 , 值得人们细细品味 , 并将其精神落实到工作和生活中去 。 有道是:知识产权莫侵犯 , 法律保护严把关;科技第一生产力 , 未可轻易遭推翻 。中国的科学技术事业 , 在改革开放后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形势 , 许多方面已经赶上了世界潮流 , 甚至某些项目能够领国际水平之先 。 这是中国人民尤其是众多科技工作者长期奋发图强努力工作的结果 。 如何更加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 , 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设现代化祖国事业中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 当然是社会管理者的课题之一 。 这其中 , 更加认真地保护知识产权 , 恰是不可遗忘的必要事项 。愿知识产权在我们的社会中更受到普遍的尊重 , 愿中华大地上涌现越来越多的科技领域的国际级明星 , 带动全国人民共同将科学技术推向世界的顶峰 。作者简介吴之如 , 江苏常州人 , 原《镇江日报》副刊编辑 , 2009年11月退休 。1979年以来 , 工作之余除为自家报纸撰文并画了大量漫画外 , 还在国内(包括大陆、香港和台湾)2000多家报刊发表漫画20000余幅、杂文时评数千篇、讽刺诗500余首 。附记:恳请凯迪编辑先生高抬贵手 , 在放行我的评论时 , 一并放行我为此评论所画的漫画 。我的漫画 , 除了使腐败分子不悦外 , 对其他任何人均无不敬之处 。谢谢 。因此处封禁我为此文所配的漫画 , 凡愿看我的漫画者 , 可以打开我的公众号:吴之如戏画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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