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某某|美国人鲍毓明被驱逐出境,但这事还没完( 二 )


当然 , 鲍某某受到如今这般惩罚并不值得同情 , 但这与探讨处理方式是否最为合理之间也不存在矛盾 。
二、韩某某是否应该被苛责?
从情况通报中我们并没有发现对韩某某有任何处理的结论 , 而恰恰是韩某某及其家人 , 才最终使得这一并不涉及刑事犯罪的事件在消耗司法行政资源以及公共资源之后 , 走向如此“上头”的结局 。
当然 , 涉及到刑事犯罪 , 我们不应当过于考虑司法经济 。 但问题是:
1. 即便是民事诉讼中 , 当事人若是滥用了诉权 , 通过瞎提管辖权异议等方式尚且会受到制约和惩治 , 刑事案件中重则可能导致对方遭受牢狱之灾 , 轻则走向社会性死亡的情况下 , 难道就这样轰轰烈烈地来 , 风轻云淡地走?
2. 若是都如此这般随心所欲地告一个涉性侵犯罪 , 最后被证明为一场闹剧 , 以后真遭受性犯罪的被害人的求助还会有人愿意一起为她大声呼喊吗?而这种狼来了的故事最近发生了好几起 , 罗某军闹剧的余热还在吧 , 而那位裴姓姑娘哭诉自己被骚扰并得不到警察受理的视频大家一定还印象深刻吧 , 而最终被认定为编造谎话的她不过因为寻衅滋事罪被判一缓一 。
鲍某某|美国人鲍毓明被驱逐出境,但这事还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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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 , 仅就本事件而言 , 鲍某某本身不值得同情 , 但这能够成为免除或者减轻诬告者韩某某惩罚的理由吗?这就好比我们经常反向举的例子:难道卖淫女在终止性交易后被强奸就不是强奸吗?
当然 , 一定会有人说 , 那鲍某某自己去告韩某某诽谤好了 。 一个被全网怼到社会性死亡的、本身还“应当受到社会谴责”的即将被驱逐出境的人 , 他是否还有这个“勇气”去做 , 似乎不太有信心期待 , 罗某军的例子就在眼前 。 最最最主要的是 , 韩某某伤害的已经不仅仅是鲍某某的私益了 , 而是事关你我的公益 。 每一起狼来了的背后 , 可能会导致更多的伤害难以浮现 。
最后更期待的是 , 最开始“披露”这一事件的媒体能够真诚地向大家道个歉 , 对待新闻事件 , 你尽职了吗?
更愿意同大家分享一个对待热点事件的小秘诀:当一个热点事件报道出来之后 , 你忍住三天别转发 , 看看是否会反转;来源要是自媒体的话 , 延长到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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