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一条5毛卖了逾13万条客户信息,长沙一公司前员工获刑二年六个月

凭借着在长沙小迷糊公司一个月的工作经历 , 张某做了一件“大事”:用每条5毛钱的价格 , 将13万条客户信息卖了出去 。
【潇湘晨报|一条5毛卖了逾13万条客户信息,长沙一公司前员工获刑二年六个月】日前 , 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一审审理了该案 。
2019年8月 , 张某入职长沙市高新区小迷糊化妆品有限公司(简称小迷糊公司) 。 2019年9月6日 , 张某从该公司离职 。
尽管只入职了一个月 , 张某却掌握了公司网络后台账户及密码 。 在他任职期间及离职后 , 张某利用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公司网络后台 , 获取了大量小迷糊化妆品网店的客户订单数据信息共计362114条(包括网店顾客淘宝ID、支付宝账号、姓名、手机号码、收货地址、快递名称、付款金额、宝贝名称等) , 据统计其中158030条系离职后非法获取 。
2019年9月15日至24日期间 , 张某在其租住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的租房里 , 通过QQ与贾某联系 , 并以每条客户订单数据0.5元的价格向贾某贩卖了130800条客户订单数据信息 , 贾某按约定共计向张某支付人民币65400元 。
2019年10月29日 , 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 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2019年11月7日 , 贾某被抓获到案 。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 , 被告人张某的家属代其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5400元 。
法院审理认为 , 贾某违法国家有关规定 , 通过购买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 情节特别严重 , 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张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 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窃取公民个人信息 , 情节特别严重 , 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综合全案案情情节 , 以贾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张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实习生喻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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