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女子被前夫强行带走求复合,为啥不算绑架?


_原始标题:女子被前夫强行带走求复合 , 为啥不算绑架?
实习生俞露澎湃新闻采访人员喻琰
近日 , 浙江省金华市网警通报“永康女子强行被前夫带走求复合 , 并非网传地下车库被绑架”一事引发网友讨论 。
9月8日上午 ,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公安局网安大队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 , 刑法里面对于绑架罪的定义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 而在本案中 , “前夫诸某只是想求复合 , 带离(女子伍某)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 ”
有网友评论 , “被前夫强行带走还不叫绑架?”另有网友评论 , “怎么理解被带走?”
女子▲女子被前夫强行带走求复合,为啥不算绑架?。针对网友的质疑 , 有律师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 , 前夫强行带走伍某的行为虽不构成绑架 , 但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 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警方对女子进行批评教育 , 称其夸大事实
据金华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官方微博@金华网警巡查执法在通报中披露 , 9月3日晚 , 诸某为求复合 , 在伍某所住小区的地下车库 , 驾驶伍某的车辆 , 强行将其带离 , 并带往永祥的大山边 。 在车速较慢的情况下 , 伍某打开车门下车 , 后又被诸某拉上车 。 诸某经伍某的朋友电话劝解平复了情绪后 , 自行离开 。 伍某独自回到小区 。 9月4日上午 , 伍某想查看小区监控录像 , 了解前夫诸某是如何进入小区的 。 保安称无法看录像回放 , 让伍某在业主群里反映小区监控不能回放的问题 。 伍某就在群里发布夸大事实的消息 。 目前 , 警方已对伍某批评教育 , 并让其澄清事实 , 尽量消除影响 。
为何会对伍某进行批评教育?前述永康市公安局网安大队的工作人员称 , 批评教育仅针对伍某在微信群中散布的说辞 , “她在群里说在小区杀人了都不知道之类的 , 这算不算是夸大事实呢?她只是被她前夫带离了 。 ”前述工作人员称 。
律师称前夫虽不构成绑架 , 但违法
对于网友的疑问 , “伍某被前夫强行带走算不算绑架?前夫强行带走在法律上属于什么行为?”8日 ,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浙江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汪勇告诉澎湃新闻 , 前夫诸某的行为确实不宜认定为绑架 。
汪勇指出 , 绑架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 , 或者为了其他目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 如果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 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 但目前看来没有达到非法拘禁罪的程度 , 因为没有超过24小时 。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虞元坚解释称 , 绑架是法律中刑事犯罪案件的术语 , “不是一种行为 , 而是一种犯罪行为认定 。 ”犯罪 , 需要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事实等结合在一起 , 才能形成“绑架”这个结论 。
虞元坚进一步分析 , 在这起事件中 , 前夫诸某将女方伍某强行带走 , “强行带走是一个动作 , 绑架和拘禁犯罪 , 是一种持续性的行为 。 ”如果伍某被前夫诸某强行带走后 , 如果被暴力对待或限制自由 , 并勒索财物 , 才构成绑架犯罪 。
虞元坚指出 , 前夫诸某的行为侵犯了伍某的人身自由权 , 属于行政处罚范畴 , 从时间长度来看 , 诸某带走的行为达不到刑事标准中的非法拘禁 。 但诸某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 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女子▲女子被前夫强行带走求复合,为啥不算绑架?。虞元坚称 , 警方应适当介入处理此事 , 尤其是针对已经离婚的情况 , “感情矛盾很容易引发治安甚至刑事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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